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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原纵谈我国目前离婚案 改革开放有利于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 总的趋势较稳定 离婚高峰不会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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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0
第4版()
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原纵谈我国目前离婚案
改革开放有利于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
总的趋势较稳定 离婚高峰不会有
本报讯 记者苏宁报道:1980年新婚姻法公布后,我国经人民法院审理的离婚案并没有大幅度上升,目前与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的全国年平均发案数持平,即年平均发案四十万件左右。这是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任女副院长马原在日前向记者透露的。这位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认为:从我国的国情来看,我们中华民族的婚姻家庭史是比较稳定的。当前改革和开放带来的千变万化虽然会反映在婚姻家庭关系上,会对离婚问题产生影响,但改革和开放带来的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将更有利于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的健康发展。因此,今后离婚发案可能此起彼伏,但总的趋势仍将是比较稳定的,不会出现1953年一百二十多万件那样的离婚高峰。
目前,离婚案件仍占法院受理的各类民事案件的首位,占法院受理的全部案件(包括民事、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三分之一左右。马原说,当前离婚案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一、草率结婚、轻率离婚的增多。据部分法院统计,这类离婚案占全部离婚案的一半以上,个别地区甚至达到70%。群众称之为“短、平、快”婚姻,即男女双方从相识到恋爱、结婚的时间短;婚后双方感情平淡;从恋爱到结婚快、从结婚到离婚快。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有的青年人视婚姻为儿戏,在电影院里,甚至在骑车遇红灯的瞬间萍水相逢,即一见钟情,草率结婚。也有的受西方“性解放”、“性自由”思潮的影响,游戏人生,对婚姻家庭采取极不负责的态度;还有人将结婚当作达到个人目的的跳板,一旦目的达到,即“过河拆桥”;还有的个人享乐至上,把家庭当作包袱,把照顾孩子、体贴爱人、承担家务视作“慢性自杀”。
二、女方提出离婚的多。从全国来看,女方作为原告提出离婚的占全部离婚案的70%左右。究其原因,有的是照顾孩子、承担家务等问题处理不当,发生纠纷;有的是因为男方染有赌博、酗酒等不良习惯;有的是不能正确处理好与其他家庭成员,如婆媳、姑嫂等关系;还有的是女方嫌男方不能适应新形势,不会“挣大钱”。
三、因外出生产、经商引起家庭矛盾,导致离婚的有增长趋势。经济政策放宽以后,农村剩余劳力外出生产、经商的很多,他们当中有的人挣了钱后在外挥霍,不管家,不管责任田,导致家庭破裂。这类离婚案在农村占有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个别个体户用金钱勾引女雇员,又用金钱“买离婚”。
四、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的离婚案有所上升。“第三者”介入其实并不是改革、开放带来的新问题,可以说是古已有之,不然就不会有什么《铡美案》了,但是目前确实有上升的趋势。过去这类案件占全部离婚案的10%左右,这几年一般占25%,个别地区达到30%。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复杂,不能简单地统而论之。
马原最后说:离婚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问题,仅仅依靠法院和法律是难以全面解决的,还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希望青年部门、妇女部门协助做好青年和妇女的工作,其它有关部门也支持协助法院开展工作,以保证社会主义婚姻关系的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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