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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制的积极意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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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1
第5版()
专栏:

破产制的积极意义
冯兰瑞
企业破产,是商品市场竞争中必然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可是在我国却是一件新鲜事情。
我国过去长期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根本排斥竞争,自然也就不能同意企业破产,认为企业破产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应发生的现象。
在这种理论指导下,国家对那些经营状况很坏、长期亏损、实际上已经达到破产程度的企业,采取种种保护办法,千方百计让它们维持生产。这种做法,表面上看去经济似很稳定,没有破产,没有失业,企业平平安安,实际上财政背着包袱,社会蒙受损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受到阻碍。
1984年底,我国有工业企业四十三万七千二百个。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八万四千一百个(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1985),除了少数先进企业外,经济效益普遍不高,还有一个不小的亏损面。有的企业自建成投产以来,十几年、二十几年,连年亏损,长时期躺在国家身上吃大锅饭;有的企业尽管产品销售不出去,已经大量积压资金,还得维持生产;有的亏损企业,生产都很难维持,也要向银行贷款来给职工发奖金;还有许多企业,由于冗员过多,无法实行经济核算,不能提高经济效益……这些情况长期存在,虽然经过“整顿”,实行过“关、停、并、转”,开展过“扭亏增盈”活动,始终没有解决问题。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肯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把钥匙。既然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就应按商品经济规律办事,就要提倡企业之间的竞争,就要允许破产。近年来开始研究、制定破产法,并在沈阳市少数企业中进行了试验。现有的情况说明,试验是成功的,下一步是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实行破产制度。
实行破产制度,先要解决一个思想认识上的问题:“破产”是不是一种不祥、不幸的事情。其实,破产是清产还债。在我们国家,宣布破产的目的是要债务人从其债务中解脱出来,并通过一定的债务清偿程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企业摆脱了债务之后,可以重振旗鼓,再干新的事业。不仅如此,当一个企业濒临破产边缘时,主管部门会发出破产倒闭警告。受到警告的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顿和拯救,采取有效措施,扭亏为盈,争取复苏。所以,实行破产制度,实在是克服企业长期亏损、振兴经济的重要措施。
破产制度的实行,将增加企业的压力,增强企业的活力,迫使企业全面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规定,企业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两年过去了,这个目标还不能说已经实现。很多企业生产的目的仍然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而不是为了满足市场需要,花色品种陈旧、质量低劣、商品滞销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一方面是市场需要(即人民需要)的物资短缺,另方面是物资积压。破产制度对企业是个压力。企业为了盈利,避免濒临破产的危险,必须重视经济信息,为市场需要而生产。企业要经常地系统地全面地收集、分析、研究信息,掌握市场情况,预测消费倾向,并及时作出反馈,据此决定自己的经济行为,包括改变自己的产品结构,组织和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这是一。
其次,为了在竞争中取胜,企业必须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为此,必须改革管理机构,精简科室,形成强有力的精干的指挥系统,裁减冗员,健全经济核算制和定额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还要节约使用资金、原材料和能源,求得以较少的投入达到较多的产出。
再次,实行企业破产制度,有助于克服企业片面追求眼前利益、扩大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比重等等助长消费膨胀的倾向,促使企业以较多的财力去发展生产。
最后,破产制的实行,还促使那些对国家和企业负有重大责任的厂长、经理们增强责任心,使他们既意气风发又兢兢业业地对待自己从事的事业,学习、掌握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企业本身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振兴做出贡献。
实行破产制度,可以促进体制改革,有利宏观调节。
实行破产制度,企业盈亏完全由自己负责,亏了国家不再补贴,还不起债要倒闭。这就要给企业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条件,尽可能让企业有充分的自主权,上级主管部门不要干预、妨碍企业的经营活动,束缚企业的手足。
前几年中央决定简政放权,一个时期各主管部门确也放了一些权,但近两年又把许多已经下放的权收回了。例如,有的公司不批准企业间自愿的横向联合;有的则搞行政命令式的横向联合。有的公司去年放了六十条权,现已收回五十八条,连闲置设备处置权都由公司收回了。有的产品价格本来规定按市场供需调节,工商协商定价,但实际上还是物价局一家定价,等等。上述种种情况不改变,国务院关于搞活大中型企业的具体措施很难落实。为了真正做到企业自负盈亏,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决定和措施,没有落实的要一条一条地落实。
其次,破产制度的实行还有助于对经济的宏观调节。近两年大家常常讲总供给和总需求不平衡,匈牙利经济学家讲社会主义经济是短缺经济,其短缺之所以形成而且长期克服不了,原因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膨胀和消费基金膨胀。实行破产制度,一些地方和企业在上基本建设项目时就要考虑产品是否符合市场需要,投资几年能收回,赔了怎么办,这对缩短基建战线有利,也能间接地制约着消费基金的增长,对治疗投资饥饿症和促使企业行为的合理化有积极的作用。
实行破产制度,有助于增强职工的责任感,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
实行破产制度,涉及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过去职工进了全民所有制企业,端上铁饭碗,就象进了保险柜,对于企业经营的好坏许多人不大关心。实行破产制,搞不好,企业要破产,人人都受损失。这就必然促使每个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关心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
总之,对于经营无方,效益不好,以至于达到产不抵债程度的企业实行破产,目的不是消极地让企业倒闭,而恰恰是为了激励企业避免破产倒闭,从而预防和减少破产倒闭。从全社会看,是为了振兴经济。
企业破产倒闭以后,有许多问题需要处理,在制定破产法时都必须考虑到。试点城市沈阳在这些方面有若干规定,如关于倒闭企业资产的清查处理,倒闭企业及企业的职工救济及就业,等等。这些,也要相应地形成法律,以保障职工的基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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