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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中前进——匈牙利的政治体制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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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1
第7版()
专栏:

在改革中前进
——匈牙利的政治体制改革
逸寒
在东欧国家中较早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匈牙利,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已经取得显著成绩。与此同时,政治体制的改革也有了重要进展。
匈牙利的改革实践证明,经济体制改革必然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匈牙利科学院院长拜兰德—特·伊万不久前指出,在匈牙利,“经济体制的改革在其开始之前、改革过程中和改革之后,都是同政治体制的改革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经过周密筹划,匈牙利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展开。随着农业、工业和商业等领域中改革的发展,取消了指令性的计划,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发挥了市场经济的作用,这就使全国出现了一种新的政治局面。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不可能继续保持以前高度集中的政治结构。有些经济管理方面的改革,如职工直接选举厂长等,同时也就是政治改革。事实说明,政治体制的改革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保证,也是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
在匈牙利,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改革干部制度和选举制度,扩大地方、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职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以形成举国上下齐心协力加速社会主义建设的局面。
完善党的干部政策、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是匈牙利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环节。今年3月,匈党中央作出了关于干部工作的决议,重申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规定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人担任同一职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任(十年),只有党中央批准的个别人可以例外。决议强调领导干部必须符合三项标准,即政治上合格、业务上内行、具有领导和组织才干。选拔干部时,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此外,从八十年代开始,匈牙利对各个领域的干部更加广泛地采用了聘任制的做法。这些措施有利于使干部的选拔更加合理,并能避免和克服领导干部的终身制。
匈牙利重视克服官僚主义,密切党群关系,防止干部特殊化。匈党中央领导人力倡俭朴,经常保持与群众的联系。规定党政各部门和各地区的主要领导干部要实行轮换,对各级领导人要定期进行考核。匈党和政府还规定,领导机关不得录用本部门干部的子女,近亲者不能在同一机关工作。这些措施对于防止干部的特殊化和形成关系网起了重要作用。
实行差额选举,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又一重大措施。过去匈牙利历次选举国会代表时,每个选区只有一名由上级指定的候选人,选民没有选择的余地。1983年12月,匈国会通过新选举法,取消过去的等额选举办法,实行差额选举,要求每个席位有两个以上的候选人,使选民有选择的可能。1985年6月,匈首次根据新选举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国会及地方议会的选举,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这对于进一步发扬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党政、政企职责分工,扩大地方、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权限,逐步改变党政不分、权力高度集中的状况,这是匈牙利政治体制改革中正在逐步探索和实践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匈领导人和学者曾指出,要发扬民主,必须改变事无巨细都由党中央包揽的状况。在党的领导下,政府机关、地方议会、经济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各司其职、各有其权,以逐步建立党政分开的领导体制。目前从匈党中央总书记起,党的各级领导人都要逐步做到不兼任行政第一把手。匈牙利还规定,党的决议对非党组织没有约束力,党组织不得用简单的行政手段对各种非党机构进行干涉。党组织不应取代政府和经济组织,当然并不意味着削弱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制订大政方针,加强政治工作,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以保证实现党的纲领。
“社会主义只能在改革的长河中建成”,这是匈牙利在长期的改革实践中得出的一个重要体会。他们认为,目前匈牙利的政治体制还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改革必须继续深入发展,而这是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原理的。马克思在1847年就指出,社会主义不是一种事先就想好的东西,只能在实践中逐步发展。可以预见,匈牙利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在改革中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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