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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四家国营小厂租赁经营见效 所有制的性质和全民职工的身份不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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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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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武汉四家国营小厂租赁经营见效
所有制的性质和全民职工的身份不变
新华社武汉8月22日电 (通讯员施勇峰)8月18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拥有五百五十名职工、二百五十万元固定资产的国营武汉金笔厂,正式租赁给个人经营。这是武汉市第八家租赁给个人的小型国营工厂。
这次租赁投标的中标者是武汉金笔厂副厂长喻志强,他把价值四千元的私人财产作为抵押:如果工厂经营不善,按照租赁合同赔偿。
为了在小型国营工厂的经营方式上作新的尝试,去年3月武汉市政府决定对部分小型国营工业企业实行租赁经营。租赁给个人或集体经营的国营工厂,其所有制性质不变、隶属关系不变,全民职工的身份不变、在经营方式和收入分配等方面按集体企业管理。据介绍,一年多的实践表明,对小型国营工厂实行租赁经营,把过去投资和经营风险由国家承担变为承租者个人承担,有效地解决了企业只负盈不负亏的问题,促使承租者把企业办好。在已实行租赁经营的七家工厂中,除三家今年刚租赁的外,其余四家工厂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武汉低压灯泡厂有二百四十多名职工,由于管理不善,长期亏损,1984年给予了免税照顾才略有盈利。去年3月,厂长潘有生承租了这个企业,他大胆改革企业领导体制和分配制度,工厂出现了生机。到去年年底,全厂实现利润十三万八千多元,今年1至7月的利润又比去年同期增长近一半。拥有五百多名职工的武汉化工机械厂过去生产一直不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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