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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发生一起聚众抢鱼事件 对肇事者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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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2
第4版()
专栏:

张掖市发生一起聚众抢鱼事件
对肇事者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报讯 7月20日,甘肃省张掖市发生了一起聚众抢鱼的事件,抢鱼者近千人,被抢鲜鱼五千余公斤,直接经济损失达六万元。
张掖市鱼种场职工贺富堂经组织同意,承包了王家墩、傅家寨两村中间的一个百亩塘坝养鱼。由于他和技工精心管理饲养,加之该塘水草茂盛,天然饵料丰富,鱼生长很快。今春检查,大部分鱼达四五百克重。
入夏以来,附近个别农民和张掖火车站、七○三地质队的一些职工看到塘内鱼多鱼大,红了眼,常到塘内偷鱼。为避免出事,贺富堂和地区渔业公司的同志一方面加强看护,一方面在村口、火车站一带张贴了渔业法,并向车站派出所多次打过招呼。
7月20日上午九时许,傅家寨村的刘学有,王家墩村的张铁、张魁,王家墩仓库的张盖生等人欲下塘抢鱼,护塘人员好言相劝,并出示了签订的承包合同,还说明渔业法已公布实施,劝他们遵纪守法。谁知这些抢鱼者不但不听劝告,反而用泥巴打护塘人员。护塘人员一面劝阻,一面采取紧急预防措施,用网围住鱼类集中的水域。此时,刘学有煽动岸上群众说:“这是我们的水库,都下去给我抢!”开始岸上的群众不敢下水,刘学有又拍着胸膛大喊大叫:“不要怕,抢了我负责!”紧接着张铁、张魁、张盖生等人也大喊“冲啊!抢啊!”边喊,边进入拦网内抢鱼。这时火车站的孙国祥、申广祥,工务段的张玉忠以及七○三地质队的一些人,也拿撒网冲入塘坝抢鱼。在他们的煽动下,岸上数百名群众下了水。由于护塘的人少,无法阻挡,结果从上午到天黑,陆续下塘抢鱼者近千人。多的抢走二百公斤左右,少的也捞去十多公斤。据估计,整个塘坝被抢走成鱼五千公斤以上,大规格鱼种十多万尾,按实际作价,经济损失达六万元以上。
甘肃日报8月19日在报道这一抢鱼事件时指出,在渔业法公布实施之后,发生这样大规模的抢鱼事件,令人震惊,引人深思。该报呼吁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严厉惩处违法抢劫者,以维护受害者的利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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