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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级法院实事求是撤销原审法院判决 王政国被宣告无罪 湘华化工厂职工鸣鞭炮欢迎副厂长重返岗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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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3
第4版()
专栏:

衡阳市中级法院实事求是撤销原审法院判决
王政国被宣告无罪
湘华化工厂职工鸣鞭炮欢迎副厂长重返岗位
本报讯 8月11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依法宣告曾被原审法院判处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的衡阳市湘华化工厂副厂长王政国无罪。王政国在群众的热烈掌声中重返工作岗位。
据中国法制报报道:王政国今年三十六岁,系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他在大学毕业后,运用所学知识先后为湘华化工厂完成了大小技术革新项目二十三项。1979年被团中央授予“全国新长征突击手”称号。他在任该厂副厂长期间,勇于改革,努力工作。今年5月,王政国被原审法院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判决宣布后,王政国不服,提出上诉;社会上也反响强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进行了细致的查证,认定:1983年,王政国在大学进修时,利用假期帮助一家面临倒闭的村办化工厂生产新产品,使这个厂转亏为盈,厂方付给他一定的报酬。王政国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去年,王政国担任主管生产的副厂长,低价处理了一些陈旧设备,虽然给国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情节轻微,属于工作中的一般失误,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据此,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原审法院的判决,宣判王政国无罪。
旁听宣判的工人群众对此判决报以长时间的掌声,并几次鸣放鞭炮,热烈欢迎王政国重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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