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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 三年来有一万两千余人安居乐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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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4
第4版()
专栏:

北京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
三年来有一万两千余人安居乐业
本报讯 北京市近三年来共有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一万五千零九十一人,现已有一万二千四百三十人得到安置,占总数的78%。这些人的妥善安置,对教育挽救失足者,稳定北京社会秩序起到了很大作用。
最近,北京市对六个地区进行了抽样调查。这些地区1983年8月以来,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有五百四十四人,几年中陆续安置了四百一十一人,由于绝大多数得到安置,五百四十四人中只有九人重新犯罪,占1.6%。
为做好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北京市注意广开就业门路,多渠道进行安置。北京五四一厂过去对被开除或除名的职工一律不再收回安置,近年来改变做法,规定刑满和解教的原本厂职工一律收回安置;各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注意积极向劳动部门或招工单位推荐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就业。仅东城区近年来就向建筑、环卫、服务等行业推荐安置一千二百四十八名;此外,办事处、派出所、工商、市容等部门相互协作,对愿意并有条件从事个体经营的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开“绿灯”,在占地、贷款、纳税和货源等方面提供方便。几年来,北京市已有一千七百多名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被安置从事商业、饮食、修缮、运输和服装加工等个体经营;对于无招工单位接收,又无个体经营条件的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北京市以兴办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形式予以安置。崇文区永外街道办事处成立了街道联社、劳动服务公司,先后安置了九十七名刑满和解教人员。
对已安置的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北京市坚持贯彻不歧视和同工同酬原则,在转正、定级、奖励和培养使用方面一视同仁。东城区第三建筑公司安置的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中,有十二人被提拔为技术队长、工地主任或班组长,十八人担任了预算、财会、材料、供销等管理人员。
最近,北京市对1986年下半年至1988年底两年半内本市将要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八千余人进行了摸底调查,有关部门已着手落实这批人员回来后的就业、就学和帮教工作,争取做到随放随安置。
(高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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