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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被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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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4
第4版()
专栏:

谁是被告?
坐落在上海市五角场地区的兰天花木商店的营业执照上,企业的全称是“空军政治学校兰天花木商店”;经济性质是“集体所有制”;注册资金栏目里是空白;核算形式是“非独立核算”单位。
1986年5月中旬,一位个体花木零售户来到法院,提出货物(龙柏头)买卖纠纷的诉讼,将兰天花木商店列为被告。此案的事实情况如何,我们暂不去议论,本文要研究的,是否能将兰天花木商店作为被告进行诉讼?换句话说,兰天花木商店是否具备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
从兰天花木商店的营业执照上看它属于企业。但是否所有的企业都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这就要看它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就是说,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才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才能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从兰天花木商店的营业执照上,可以看出:它不是一级独立的组织机构,它是空军政治学校的一个所属部门。它开展营业的财产和经费是空军政治学校提供的,产权属空军政治学校,只有空军政治学校才有权处分。因此,它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见,个体花木零售户要解决货物买卖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应该将空军政治学校作为被告。 (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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