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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史创造者的讨论简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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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4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关于历史创造者的讨论简介
历史是谁创造的?以往有过两种说法:一说历史是英雄创造的,一说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教科书中都认为前一种说法错误,后一种说法正确。黎澍同志在《论历史的创造及其他》(载《历史研究》1984年第5期)一文中则认为,只讲英雄创造历史固然不对,但提出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有片面性。他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提法源于苏联哲学家对《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一书中某些观点的引伸和附会,而《联共(布)党史》本身并没有这样的命题。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没有这样说过,这种提法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因为:劳动群众固然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这种物质财富生产的历史非常重要,是人们第一个历史活动,然而它不能代替在第一个历史活动的基础上相继发生的一切领域的历史。再说,这种提法实际上否认了一切较高级的科学和文化艺术成果的真正创造者——科学家、思想家、艺术家的贡献。
黎澍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的说法也缺乏科学性。因为人类历史是按照它自身的必然趋势发展的,在不同的领域里,不同的人物在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不能说所有的历史全是劳动人民创造的;况且,在历史上劳动群众是作为被剥削者或被压迫者而活动的,其历史作用经常是以曲折的、不显著的、有时甚至是被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只有在大规模反抗残暴统治的斗争高涨时,才成为政治舞台上的主角。黎澍说,适当的提法应是“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物质资料生产者、劳动群众、各国人民在创造历史,非物质生产者、非劳动群众、各国统治者也在创造历史。
黎澍这个论点受到理论界和史学界的普遍关心,在学术界引起了争论。
从已发表的几篇论文来看,一些学者仍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理由是:第一、创造者是指历史的推动者,只有推动历史发展的先进阶级、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而阻碍历史发展的腐朽阶级及其反动代表的倒行逆施,造成历史的曲折或暂时的倒退,就不能说他们的活动是创造历史,他们也决不是历史的创造者。因而,不能说所有的人都参加了历史的创造。有的同志还指出,历史当然是由各个人的活动构成的,然而它决不是个人活动的堆砌,也不是各个人自己创造自己历史的总和。因为个人的活动受一定社会环境的制约,还因为个人的活动在阶级社会中常表现为阶级和阶级的冲突。所谓“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就是说,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是历史发展的方向或总趋势的决定者。第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这一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已提出并反复论证的观点,不能说是《联共(布)党史》和苏联哲学家提出来的,不能说阐述这个观点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这一提法,在中国也有其自己的历史,并不一定是从苏联抄袭过来的。第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符合唯物史观的一个根本命题。即人民群众的生产活动不仅是创造历史的前提,也是创造历史的最基本的活动,这不仅因为没有物质生产就没有任何其他历史活动,也因为物质生产决定和制约着其他历史活动。生产活动决不仅仅是消极被动的舞台,而且决定和制约着演什么戏和哪些角色登场。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和杰出人物的出现,都是由经济发展所决定的历史活动造成的。
一些学者则认为,对创造历史的问题应作全面的、有层次的分析。总的说来,是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不能只停止在这一点上,因为人们在创造历史的作用中,并不是没有区别的,必须加以深入的研究。他们指出,用“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或“决定力量”来表述历史唯物主义关于历史创造者的这一原理,较之原来的说法更为准确、更易于统一认识。
在讨论中,还有一种意见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这两个提法,虽不够确切,但却非谬见。评论一下可以,过于苛责则不必。不够确切的提法,加以片面的理解,确易引起不好的倾向,但目前还不是严重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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