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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破产后待业职工开始领取救济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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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5
第2版()
专栏:

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破产后待业职工开始领取救济金
新华社沈阳8月25日电 (通讯员王兴生、记者赵文泉)我国第一个宣布破产倒闭的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的待业职工从今天开始领取社会救济金。
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破产前有职工七十二人。破产后,有一部分职工自找门路,一部分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还有二十九名职工待业。为了妥善安排待业及退休职工的生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正式履行救济职责,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支付救济金。对于待业职工,待业期间的前两年,由社会保险部门发给救济金。其中,前六个月按标准工资的75%发给;从第七个月起,每人每月发给三十元生活费。在两年中,待业职工重新就业或自谋职业,停发救济金。对已经退休的职工,仍然享受集体企业职工的退休待遇。沈阳市保险部门已将8月份的救济金和退休金拨付给他们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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