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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转发卫生部会议纪要 地方病防治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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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7
第3版()
专栏:

国务院转发卫生部会议纪要
地方病防治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在转发《卫生部关于全国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中指出,当前地方病防治任务仍很繁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坚持防病治病与脱贫致富相结合,认真搞好部门协作,进行综合治理,使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卫生部在全国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纪要中强调,防治地方病是关系到人民生活、生产、国防建设和提高民族素质的大事,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卫生部今年5月在京召开的全国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认为,今明两年工作的重点是,继续加强领导,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防病治病的社会效益;严格控制鼠疫的发生和流行,缩小鼠间疫区;集中力量抓好江湖洲滩地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控制急性感染和新感染的发生;进一步抓好其它地方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关于地方病防治领导机构,《会议纪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强调上下对口。防治、科研专业机构要保持稳定,只能加强,不得削弱。地方病防治专业人员长年累月工作在病区、基层,工作和生活条件十分艰苦,要根据他们的特点,加强思想教育,妥善解决好福利待遇等问题,保持这支队伍的稳定。
《会议纪要》强调,国家用于“老、少、边、穷”地区的建设经费,应该有一定数额用于地方病的防治。对查、治病费用,应区别情况实行“收、减、免”的政策。财政部门应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经费予以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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