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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双方要互尊互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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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7
第3版()
专栏:短评

医患双方要互尊互谅
医生,以救死扶伤为天职;患者,求医问药进医院,双方本不该有什么矛盾。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却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前不久发生在哈尔滨的黄庆跃事件,引起全国震动,经查实,事件的发生虽有客观因素,但个别医生尽责不够也确是原因之一。医务人员推诿病人、态度不好、见人给方等现象更是在各地的一些医院都可见到的。这些,只能通过改革制度、加强医德教育来解决。
医生要急病人之所急,体谅患者及其家属的心情。另一方面,患者及其家属也要尊重医务人员,设身处地想一想对方的苦衷。目前我国数百万医务工作者,每年要完成二十五亿人次的门诊量,收治住院病人五千多万人次,很多同志夜以继日地在条件远不能如人意的情况下超负荷工作。医疗战线这批知识分子是可敬的!
医疗工作,象其它各项工作一样,绝对不发生差错和事故是做不到的,发生医疗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作为医务工作者,要严于律己,认真吸取教训或耐心给以解释。作为患者及其家属,也要通情达理,合理合法地解决。是不是医疗事故?只能通过科学鉴定,不能诉诸拳头。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打砸医院、污辱殴打医务人员的事件,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奇怪的是,这些违法事件多数无人认真处理,甚至根本无人过问,不知那里的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同志跑到哪里去了?
消弭医患矛盾要各方共同努力,除了通过各项改革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外,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加强教育、包括法制教育,以及加强法纪,也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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