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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义旭等闹法庭 罪有应得被惩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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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7
第4版()
专栏:

薛义旭等闹法庭
罪有应得被惩处
本报讯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薛家岛镇瓦屋庄村民薛义旭、薛茂泽等,抗拒法院判决,围攻司法人员,被依法惩处。
8月11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薛家村人民法庭,在执行薛义刚、杨丽明离婚判决时,依法判给女方一部分家产。薛义刚、薛义旭、薛茂泽、薛和暖、薛义岭、薛义传等人抗拒判决,煽动一些人起哄,围攻司法人员和当事人,达十余小时。该村领导尽了最大努力,劝阻无效,致使司法人员和当事人杨丽明、杨介顺(杨丽明之兄)多处受伤。后来法院负责人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同样遭到围攻和谩骂。有的还用石头砸警车,情节恶劣。据大众日报报道,8月12日,青岛市黄岛区政法机关以抗拒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薛义旭、薛茂泽依法逮捕;薛和暖、薛义岭分别被拘留十五天、七天和罚款三十元;薛义传被训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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