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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开会不可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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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7
第7版()
专栏:街谈巷议

集资开会不可取
近年来,一些单位召开会议,却要与会者交付会议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会后,由会议召集单位出具凭证,与会者带回单位报销(少则每人几十元,多则每人数百元)。人们称这样开会为“集资开会”。
此风一兴,本来只需要开一天的会议,也要耗上三天五天,本来规模很小的会却开成大会。原因是会议举办单位不但不支出会议经费,反而可以从中谋利。
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召开必要的会议无可非议。但是,会议的规模和时间应严加控制,会议的经费应由召集单位负责。这样,可以促使一些单位在召开会议时精打细算,做到大会小开,长会短开,短会精开,可开可不开的会不开,既能提高会议质量,又能节约资金,减轻与会者的负担。更重要的是,还能把各级干部从繁多的会议中解放出来,多做实事。
四川乐山市 先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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