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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歧在哪里?——安阳电池厂厂长和书记之间的一场风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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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8
第2版()
专栏:

对一位有争议的副厂长,书记要免职,厂长要留任,两人发生争执,相持八九个月,谁也说不服谁,还牵动了一些上级机关。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有权决定企业行政干部任免。可是,对厂长的用人权一些同志总是弄不太清,或者不大甘心——
分歧在哪里?
——安阳电池厂厂长和书记之间的一场风波
本报记者 刘国胜
不安宁的日子
河南安阳电池厂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头一年,还算平静;第二年就不安宁了。
去年10月,职代会组织职工民主评议干部,事先却不和厂长打招呼。有人还在私下串通,说是要“和厂长对着干”。(民主评议干部是应该的,但要明确评议干部的目的!——编者)
职工代表向主席团汇报前一天,厂里收到一份电报,叫厂长徐克甫立即赴深圳同外商洽谈贸易。党委书记田树芳却一定让徐厂长留下来,听完汇报再走。徐厂长说,深圳这笔生意十分急迫。田书记发了火:“你徐克甫为啥这样傲慢,连职工的意见也不想听!”
徐厂长没走,第二天,耐心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还真不少,号称“一百条罪状”。有人把厂里的改革说得一无是处。也怪,徐厂长一条不驳,听完便匆忙动身到深圳去了。
人走事未了。职代会主席团把代表们对厂里的意见整理出来,又向厂党委作了专门汇报。意见集中在厂长用人不当上,主要指的是副厂长孔祥楷和另一名中层干部使用不当。主席团建议解除他俩的职务。
偏巧,市纪委又派来一个党风现状调查组。十来天后,在厂党委扩大会上,市调查组公布了调查结果,最后严肃地说:“那个中层干部你们自己处理就行了,对副厂长孔祥楷的问题,厂党委要落实一下,向市里报个结果。”
两份观点对峙的报告
厂党委于是对孔祥楷问题形成一份给市纪委的报告,列举了孔在出差中个人多开支的一些错误,报告末尾写道:“厂党委认为,应解除孔祥楷副厂长职务,及其兼任的劳动人事部长、开发部长职务。”
(厂长聘任的干部,该由谁来解除其职务?这个问题有些同志还不大明确。——编者)
徐克甫也是党委成员,在党委会上他表示不同意解除孔祥楷的职务,理由是:第一,孔经过严厉批评表示愿意改正,并已主动退赔二百多元;第二,解除他的职务,处理太重;第三,他的聘任期限已快满,到那时再考虑较合适。徐厂长要求把他这三点意见也写进报告。
不行,书记还有看法:“孔当副厂长时间不长,胆子这么大,象这样的人能当副厂长,改革就没啥搞头了!”
结果,厂党委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了那份报告,徐厂长的三点意见被否决。
厂党委的报告是去年12月14日报给主管部门轻工局的,局党组也议过此事,党组书记兼局长李光裕同志不同意这么办。而局里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却擅自盖上了局党组的大印,签上如下意见:
“市纪委:轻工局党组于12月18日研究,同意电池厂党委意见。是否给本人其他处分问题,待整党对照检查中看本人对错误认识态度决定。”
这份报告上报后,市纪委很快就批示:“同意厂党委意见”。(党的纪检部门能直接对企业行政干部的任免做出决定吗?——编者)
厂长呢,接到市纪委的批复后,怎么也想不通:“既然实行厂长负责制,又为什么非逼我解除孔的副厂长职务?这样搞,还要我这个厂长干什么?”他也写份报告递上去,重申他的看法。
两份报告,观点对峙,惊动了市委机关。然而,谁是谁非,争论不休,始终没有一个一致的答案。
对现实的反思
关于孔祥楷免职的决定,由于意见分歧,实际上没能付诸实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厂长、副厂长的聘任期已满,免职与否已无多少实际意义了。市纪委的同志后来也承认,他们在厂党委要求免去孔祥楷职务的报告上批示“同意”,是不够妥当的。风波似乎已经平息。
但是,记者在这里采访时,接触到一些同志,感到人们在认识上的分歧依然存在,这场风波引起的思考正在深化。
为什么会出现这场风波?有人提供了这样的背景:实行厂长负责制后,厂党委系统的权力相对变“小”了。在评奖、晋级等方面,也产生了一些影响。一些在这些部门工作的同志感到憋气,他们问:“我们的工作岗位是不是组织分配的?”“政工干部的贡献如何衡量?”尽管这个两千多人的工厂在实行厂长负责制之后已发生明显变化,1985年在原材料涨价的情况下,仍然获得二百九十四万元的利润,产量居全国同行业第二位,但一些干部的情绪,还是通过某种方式反映出来。职代会评议干部就是一个机会。
厂党委书记田树芳对记者说:“1984年开始,我就把大权交给厂长了。(应该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编者)但从去年春节,我听到外边的说法有些变化,以为可能是走快了,走猛了,所以,我后来的工作可能出了毛病。”据了解,田树芳和厂长徐克甫,过去无论是工作关系还是个人关系都不错。分歧是认识上的,焦点是对党管干部和厂长用人权之间的关系理解不同。“厂长的权力是否太大了,连市纪委也可以不听?”有人责备厂长。“既然是厂长聘任副厂长,未经厂长同意就免副厂长的职,与制度不合吧?”有人责怪书记……不同的认识,从上到下存在着。(这种情况,恐怕并非安阳电池厂所特有,随着改革的进展,观念转变问题已经提到人们的面前。——编者)
安阳市一位领导同志表示了这样的顾虑:“按理,在这场风波中,我们也觉得厂长是对的,但全市还有那么多企业的书记哩,不能不考虑他们的情绪呀!”这也许是这件事情长期议论纷纷,领导议而不决的一个原因。(在贯彻执行某项制度时,考虑到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是完全必要的,不然实施不力会导致某种反复。但上级机关首先要明确是非。正象人们讨厌过去时兴过的书记“抓革命”,厂长“促生产”的模式,我们现在也反对那种厂长“搞改革”,书记“想不通”的模式。——编者)
记者的感受是:推行厂长负责制,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既是经济体制改革,又涉及观念更新。看来,这场不大不小的风波,其深刻性也许就正在于此吧。(确实应该沿着这个方向思考下去。——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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