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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担保须慎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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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8
第2版()
专栏:来信

经济担保须慎重
最近,我们在清收不合理贷款工作中,发现某些企业在对集体、个体工商户贷款担保时,忽视对借款人的信用、偿还能力等方面做调查了解,甚至在毫无把握的情况下随便为他人担保。一旦资不抵债,担保企业便承受了借款人的债务。如我县城关工商所1985年3月曾为某供销公司担保,由于这个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严重亏损,欠银行贷款五千元,无力偿还。今年3月,银行履行借款经济合同,从担保单位——县城关工商所帐户中一次扣收贷款本息。
为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对于经济担保一定要慎重,特别是对金额较大的担保要经集体研究,不能利用职权搞人情担保。同时希望企业财会人员在这方面严格监督,防止资金受损。
中国工商银行湖南衡山县支行 旷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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