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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结盟运动的机构和参加条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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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9
第6版()
专栏:答读者问

不结盟运动的机构和参加条件
问:不结盟运动有些什么组织机构?
答:不结盟运动的组织机构是逐步形成的。到现在,主要有下列几种:
一、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
不结盟国家的最高级会议,1970年起,首脑会议会期制度化,每三年举行一次。东道国的首脑即为首脑会议的主席,同时也是此后三年内的不结盟运动主席。
二、不结盟国家外长会议
仅次于首脑会议的重要会议,在每次首脑会议前召开,为首脑会议进行最后准备。
三、不结盟国家协调局
1973年9月在阿尔及尔举行第四次首脑会议期间成立。当时由十七个国家组成,目前已增加到六十六个国家。其任务主要是:协调不结盟各国政府的活动和立场,特别是在联合国里的活动和立场;监督首脑会议宣言和决议的实施。
四、不结盟国家协调委员会
不结盟国家设在联合国的组织,由协调局成员国驻联合国代表组成,负责在联大和安理会期间协调不结盟国家的立场,以便在各重大问题上制订不结盟国家奉行的共同政策。
问:参加不结盟运动的国家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1961年6月在开罗举行的不结盟国家会议筹备会议,确定了不结盟国家的条件:
1、它的政策应当是在和平共处和不结盟基础上的独立政策,最少应当采取符合这种政策的态度;
2、它应当支持民族解放运动;
3、它不应当是任何会使它卷入大国冲突的集体军事联盟的成员国;
4、它不应当是同一个大国签订的双边联盟的成员国;
5、它的国家领土上不应当有在它同意下建立的外国军事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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