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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容忍的粗制滥造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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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8-25
第3版()
专栏:

  不能容忍的粗制滥造现象
邹可
最近我们读了新潮书店出版的许多新书,发现没有一本不是粗制滥造的。这证明人民日报八月十六日所载《评投机出版商的投机出版物》一文所批评的该店的投机作风,的确是非常严重的。以该店所出版的《列宁语录》(钱实甫编)为例,这本书就是随意抄摘列宁的个别词句,加上极不相称的章节标题。作者在序文中还要说“最科学的方法不外是最机械的方法,也可以说是最呆板的办法”,并自称他这种编书的方式:“古人早已在作,近人更其重视”。读之令人愤慨。又如《新财政学教程》一书(粟寄沧著),虽然披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外衣,但其中内容有许多原则性的错误。如说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是五种社会经济形态以外的独特的社会经济形态,并谓资本家占有私人资本,也是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表现。
该店出版的翻译作品,也极尽偷窃的能事。如该店出版的《斯大林论辩证法为革命行动的方法》(张新译),《联共(布)党是苏维埃社会的领导和确定方向的力量》(胡沙译)及《联共(布)党史是行动中的马列主义》(胡沙译)三书,其中第一本书是完全从中华书局出版的潘朗译本抄来的。第二本是抄自《学习》杂志出版的《学习译丛》第一辑《联共(布)党史是行动中的马列主义》(波斯别洛夫作),第三本是抄自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苏联政治学校教材之九《苏联共产党是苏维埃社会的领导与指导力量。》后两本书还故意换了个书名,把第一本书的内容,装在第二本里面,使内容与书名不一致。更可恶的是“译者”大概是为了使别人不易发觉起见吧,竟不惜把原作的内容一段一段的删去或随便更改。这样作法我们实在不能容忍!
据说该店的投机书籍,居然很有销路。例如该店出版的《人民大宪章》一书(也是乱抄乱剪的东西),不到一年,便销行七万册,再版八次。这种出版商和“编著人”,实在是太对不起人民了。因此,我完全同意人民日报的批评,对这类投机出版商,有关机关应当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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