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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宛在六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全体会上说 四项劳动制度改革十月一日起实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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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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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宛在六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全体会上说
四项劳动制度改革十月一日起实行
据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全体会议,听取有关劳动制度改革问题的汇报和两个出访报告。
劳动人事部部长赵东宛今天在会上就劳动制度改革问题作了汇报。他在汇报中先后谈到了我国劳动制度的现状及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国务院对实施四项规定采取的主要措施等问题。
他说,改革劳动制度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的需要,也是广大劳动者的共同愿望和要求。他说,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上述改革目标,国务院制定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准备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
外交部副部长钱其琛受赵紫阳总理委托,向会议提交了关于赵总理访问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希腊、西班牙、土耳其、突尼斯六国的书面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荣毅仁向会议提交了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丹麦、挪威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开始时,全体委员起立默哀,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世昌的逝世表示悼念。
会议由耿飚副委员长主持,副委员长彭冲、朱学范、阿沛·阿旺晋美、赛福鼎·艾则孜、周谷城、严济慈、荣毅仁、叶飞、廖汉生、黄华出席了会议。
国务委员陈慕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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