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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公告 夏时制九月十四日晨二时结束 各地各部门应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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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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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公告
夏时制九月十四日晨二时结束
各地各部门应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公告
(1986年9月4日)
一、1986年夏时制于9月14日凌晨二时结束,届时应将钟表拨慢一小时,即从二时拨回到一时。广播电台等报时单位报时,应将“北京夏令时”改称“北京时间”。各地方和铁道、民航、交通、邮电、广播影视、气象等各部门,应根据时间的转换,提前精心安排好各项工作和生产活动。
二、从1987年开始,以后每年全国夏时制的起止时间确定为:4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凌晨二时开始(届时将时针拨到三时),9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凌晨二时结束(届时将时针拨到一时)。每年夏时制起、止之前,各地方、各部门都应根据时间的转换,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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