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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宪法赋予的职权 慈溪县人大常委会维护法律严肃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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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04
第4版()
专栏:

履行宪法赋予的职权
慈溪县人大常委会维护法律严肃性
据新华社杭州9月4日电 (记者吴克强、胡宏伟)浙江省慈溪县人大常委会坚决履行宪法赋予的职权,监督政府部门实施各项法规,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近两年来,慈溪县人大常委会按照领导班子“四化”的要求,先后依法任免了县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九十名。对政府提请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凡是认为不合格的,都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不予通过或建议提请有关单位再作调查或调整人选。去年11月,县人民检察院发文公布了一批行政干部的任免名单。县人大常委会发现其中有一名是检察员,这样做不符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关于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必须由人大常委会任免或批准任免的规定,就立即向县检察院负责同志指出了这个问题。县检察院负责同志接受了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撤回了任命文件。
前不久,县人大常委会从组织部门获悉,全县将有十一个乡、镇的领导人员需要作适当调整。按照宪法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乡长镇长的任免需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但是,有不少乡、镇领导认为乡、镇工作多、时间紧,没有精力开人民代表大会。针对这一思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他们深入到有关区、乡、镇,向大家宣讲有关法律。通过宣传和教育,十一个乡、镇都很快召开了乡镇人代会,依法选举和决定了正副乡长、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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