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敞开大门 开发宝岛 海南对内联企业实行优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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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06
第2版()
专栏:

敞开大门 开发宝岛
海南对内联企业实行优惠
本报讯 广东省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最近颁布了《内联企业优惠办法》,鼓励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到海南办联营企业,共同开发建设宝岛。
海南区政府这次规定的优惠办法包括:对兴办热带作物种植、水产养殖、旅游、交通、能源、矿产品加工等产业的岛外客户,根据投资额与经营期的情况,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对于为岛内提供人才、信息、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联营企业,实行税前分利,客方所得分成利润的所得税不在岛内缴纳;内联企业进口各种工农业生产资料和出口创汇,分别在进、出口关税和外汇留成上给予优惠;内联企业用地,除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征地费用外,免征土地税和土地使用费。(高永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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