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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仇为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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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07
第4版()
专栏:法制

化仇为友
今年4月上旬,曾因一宗经济合同纠纷反目成仇,起诉告状的三个青年农民,一同来到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检察院撤回了自己的起诉,交上了朋友。
这三个青年一个叫沈伟,一个叫蔡玉柱,另一个叫杨中修。去年2月,家住商丘县张各乡宋庙村的沈伟从银行贷款三千元,添上家庭积蓄,花三千四百元买了台小四轮拖拉机,打算搞运输挣钱,可东跑西奔找不到运输货源。5月份,他减价二百元,由本村王贵荣作保,将车赊卖给虞城县小侯乡赵庄村的蔡玉柱,双方口头协议:先交付二百元定金,其余10月份还清,并从买车之日起,三千元贷款的利息由蔡承担。蔡玉柱买车早有个“锦囊妙计”:把车开回家打场、犁地,干完一些应急的农活,加价一百五十元又转手卖给城郊乡杨道楼村的杨中修。贷款及其利息也由杨负责还。杨中修想,商虞公路将要拓宽,拉卖土方能赚不少钱。马上把家里的一头牛和猪、羊全卖掉,凑上一千三百五十元给了蔡玉柱。不料,一连数月阴雨天气,道路泥泞,遍地积水,土方不能拉,所欠二千元车款无法偿还,成了杨中修的全家愁。
10月已过,沈伟不见还钱,心里十分着急,找保人接二连三去蔡家催要,这笔车款催来要去成了三家扯皮的难题。
春节将至,爆竹声声,沈伟还不上贷款不敢出门,天天狂喝滥饮,借酒消愁。他向检察院写完起诉书后,拿来一把匕首、一根绳子藏在腰间,准备与蔡拚个鱼死网破;蔡玉柱被沈家讨债搅得鸡犬不宁,也火冒三丈,骂不绝口。沈、蔡二人已到了剑拔弩张的程度。
2月6日,虞城县检察院接到沈伟的起诉。根据案件分工管辖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应由法院受理。但情况紧急,为避免发生意外,副检察长杨中元带领留守机关的同志于除夕之夜登门办案。经过法制教育,沈伟打消了违法蛮干的邪念;蔡玉柱见检察院过问此事,心里害怕。他为了自己尽快摆脱困境,以欺骗手段把杨中修的车开到检察院作抵押。杨中修钱、车两空,即刻到检察院喊冤告状,并要带领村里人去牵蔡玉柱的牛。杨、蔡之间又摆开战局。办案人员日夜兼程奔波于沈、蔡、杨三家,讲法学法,苦口婆心,才使三足鼎立的局面缓和下来。
二千元债款到底怎样解决呢?由检察院人员主持,沈伟、蔡玉柱、杨中修三人聚在一起协商。蔡玉柱因自己毁约违法后悔不迭,表示除退出非法所得,当面赔情道歉外,还情愿再拿出一百多元钱为杨中修分担贷款利息。杨中修因自己没能如期还款给别人增添麻烦感到惭愧,恳求宽容还款期限。沈伟看到商虞公路加宽复修已经开工,正是拉土方挣钱的好机会,同意一千元缓期到农历八月十五,另一千元由他与银行交涉转作杨中修的贷款。这份新的协议达成后,双方签字。从此,一场仇怨烟消云散,共同奏起友爱的新曲。 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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