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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机关消“肿”献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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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09
第4版()
专栏:漫话

为机关消“肿”献方
陈小川
一位朋友在研究论文中提到一条发人深省的脉冲式曲线:解放以来我们国家机关膨胀——精简——膨胀,几经反复。这条曲线恐怕很能表明各级党政机关几十年来的状况。
我们的机构为什么一再简而复“肿”呢?我想有一个重要原因:机构职能不分化,功能紊乱,没有做到该由谁管的事归谁管。
多年来我们主张一元化的领导,即什么事都管。“文革”时就曾构想过“干校乌托邦”,“又学工、学农、学军,又批判资产阶级”。那其实是典型的小农自然经济的理想花园。这就是俗话说的“人不求人一般高”,用大而全、小而全的方法造成表面上的平等。实际带来的是机关办社会、学校办社会。时至今日,基本如此。一所大学,校园里有理发馆、澡堂子、副食店、幼儿园、书店、修车铺……分别隶属各科,归于各处,统一于校长。校长抓教学的时间,远不如抓幼儿园入托、住房问题等杂事的时间多。这就大可分化一下,分权于校外的副食公司、服务公司、教育局,并且逐步过渡到学校不建学生宿舍,学生公寓由住宅公司提供。
可以分化的,还不止这些机构。最近杨纪珂教授提出,中国可以有几个兰德公司。这是使决策参谋机构社会化,也有一部分可以分化出去。如果真能有一些“民营”的兰德公司出现,那么有些单位的研究室、研究部就可以减掉了,还可以避免机关大院墙带来的信息闭塞。广州市有一家软科学开发公司,就是这种性质的公司。譬如某厂家需要搞饮料市场调查,就与这家公司签订合同、付款,公司届时提出调查报告和决策方案,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某单位要引进一套设备,拿不定主意,这家公司可以利用它的信息网,分析这套设备的先进程度,投产后的经济效益等一系列问题,提出取舍方案。此外,还可以搞“民营”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建承包事务所等等,这就可以使机关不必搞那么庞大的财务处、基建办,可以撤销一些法律办公室之类机构。
多年来,总是上面交办一桩新任务,下面增设一个新机构。改革年代,新任务太多了,下面的“办”也就越设越多。一次到一个市政府去,一看电话表,“办”的名目简直让人难以想象,亏得想出这些贴切名目的人呵!有了“办”,就得搞房子、抬桌子、搬柜子、调人,然后就是定编制。事办完了,就没事找事。这样哪能不扯皮!机关的“肿”病总也消不了。消“肿”的关键,在于破掉“求人不如求己”的小农观念,使社会结构充分分化,建立起社会协调的观念,首先从思想上拆掉机关、学校的院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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