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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肇丰沉冤三十年为何今朝才平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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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0
第7版()
专栏:信访工作经验

祝肇丰沉冤三十年 为何今朝才平反
前不久,原北京铁道学院(现北方交通大学)职工祝肇丰,接到北方交通大学党委给他的平反结论和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告他无罪的再审判决书后,百感交集,提笔写信感谢中央办公厅信访局。
祝肇丰,1950年在原北京铁道学院中技科毕业后留校,不久便遭人诬陷,被视为“特嫌”。1955年肃反中,学院专案组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给他整理了“政治上有重大的反革命特务嫌疑,思想上反党反人民、散布反动言论”等八条罪行。1957年10月底,学院将祝肇丰开除公职,并多次函请海淀区政法部门对祝给予惩处。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判处祝肇丰“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祝肇丰向北方交大、海淀区法院等单位写了几万字的申诉,都被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原处理和原判决”驳回。
1985年初,他向中央办公厅写了申诉信。办公厅信访局十分重视,几次发公函、转材料、打电话,催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但得到的回复仍是:“肃反运动中没有给祝肇丰定什么政治结论,不存在平反问题;原开除处分是正确的,不予改变;祝的申诉不能成立,予以驳回”。看来,这一案件依靠原单位复查解决太困难。信访局的同志决心一杆子插到底,彻底查清祝肇丰的问题。他们在铁道部信访部门的配合下,首先查阅了祝肇丰的原始档案材料,然后派人到十几个单位调查取证,发现原定案结论确有不实之词,于是向北方交大谈了看法。北方交大新党委立即组织力量,很快复查澄清了祝肇丰的问题,推倒了原校党委的错误结论,撤销了对祝的开除处分,安置了祝的工作,并向祝赔礼道歉。随后,海淀区法院也撤销了1957年的错误判决,宣告祝无罪。 北京 郭子斌 宋普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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