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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深入剖析封建主义残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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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1
第5版()
专栏:

要深入剖析封建主义残余
田居俭
由于中国的无产阶级一登上历史舞台,就忙于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武装斗争,在戎马倥偬的岁月里来不及对封建主义意识形态进行全面、系统、彻底的批判;更无暇引导大批农民和其他小生产者开展自我教育,及时消除残存在自身的封建主义思想意识。建国以后,由于对形势分析和国情认识的失误,没有及时地把清除封建主义残余作为经常性的任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遂使封建主义残余至今仍是社会主义的隐患。封建主义残余最为集中的莫过于小农观念和宗法思想。
当前,我国正处在大变革、大转折的历史新时期。十亿人民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在古老的神州大地上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着农村的和城市的经济体制的改革,以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进而推动包括政治、科技、教育和文化各个领域在内的全面改革。这种属于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改革,虽然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但其深刻性、复杂性、艰巨性并不亚于以往的任何革命。近几年的改革,不仅促使我国的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且促使人们在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心理状态、思维方式以及行为规范等方面也发生变化。实践雄辩地证明:新旧体制的更迭,必然要伴随新旧观念的交锋。也就是说,要完成这项极为伟大、全面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不断地破除一切与改革不相适应的旧观念。而在形形色色阻碍和延缓改革步伐的旧观念中,表现最顽强、流毒最深远的要数封建主义残余。诸如,反映在经济领域的有:重义轻利的传统抑商思想,不顾整体和长远利益的生产目标,条块分割、大而全、小而全的封闭状态,单纯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管理、忽视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作用的经营方式,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原则,安于现状、害怕革新和竞争的保守心理,对外交往中的夜郎自大、闭关锁国倾向,等等。反映在政治领域的有:权力过分集中与家长制作风,各式各样的特权与以权谋私,用人上的血缘、姻亲关系网络与行政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衙门派头与官僚主义,等级思想与人身依附观念,重权轻法、践踏法治的人治传统,缺乏民主生活的知识和习惯,等等。这些弊端得以出现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社会主义中国,是有其漫长的历史渊源的。
众所周知,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从昨天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脱胎而来的;昨天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又是从前天的封建社会脱胎而来的。在我国有文字可考的历史中,封建社会的历史最为漫长。这就是说,我国是拖着长长的封建主义的脐带,跨越资本主义径直进入社会主义的。诚然,封建社会曾为中华民族创造了辉煌灿烂的宝贵遗产,但也给中华民族留下了愚昧落后的沉重负担。尽管以孙中山为领袖的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了清朝末代皇帝,结束了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并对封建主义意识形态进行过冲击,但是,由于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基础薄弱,政治上先天不足的资产阶级没有勇气彻底割断同封建主义的联系,再加上他们理论贫乏,因而无力对封建主义意识形态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因而同封建主义意识形态没有较量几个回合,便偃旗息鼓,宣告退却了。这一艰巨的使命,历史地留给了以中国共产党人为代表的无产阶级。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浴血奋战,在历时二十八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消灭了封建主义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和为之服务的政治制度。但是,由于无产阶级一登上历史舞台,就忙于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武装斗争,在戎马倥偬的岁月里来不及对封建主义意识形态进行全面、系统、彻底的批判;更无暇引导在农村包围城市过程中吸引的大批农民和其他小生产者开展自我教育,及时消除残存在自身的封建主义思想意识。这些穿上军装的农民与农村有着天然的联系,而广大农村又是封建主义意识形态盘根错节的地方。这样,便使封建主义意识形态成为一种传统力量,悄然无声地涌进了社会主义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通过在新解放区开展土地改革和在全国城乡贯彻婚姻法等运动,虽然对封建主义意识形态进行了坚决、有力的批判,但没有持久地坚持下去,特别是对其残余在现实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领域的腐蚀作用缺乏警惕,没有及时地把清除封建主义残余作为经常性的任务提到应有的议事日程上来。一九五七年以后,由于对形势分析和对国情认识的失误,片面地强调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斗争,过分地夸大了资产阶级复辟和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危险性,从而更加忽略了封建主义残余的严重危害,遂使封建主义残余至今仍是社会主义的隐患。
封建主义残余的表现固然很多,但最为集中的莫过于小农观念和宗法思想。小农观念是小农经济的产物。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以农业为社会主要经济命脉的国家。随着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井田制)的崩溃和奴隶集体劳动形式的废弛,以小块土地个体所有制为前提、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分散经营方式,便成为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两千多年来,不论是在土地国有制或土地村社所有制下的自耕农,还是在地主土地所有制下的佃农,莫不如此。在这种格局里,男耕女织,共谋衣食,既从事农业生产,又从事手工业生产,其产品主要是用于消费而不是用于交换。
小农经济是以保守的技术和陈旧的方式为基础的经济,它抱残守阙,抵制“功利技巧”,安于现状,不求革新。《庄子·天地》载,某菜农宁愿“凿隧而入井,抱瓮而出灌”,“用力甚多而见功寡”,也不肯采用“用力甚寡而见功多”的汲水工具桔槔,就是这种思想的集中反映。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二千多年前战国时期发明的耕作农具犁铧,至今在许多地区的农业生产中还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小农经济是画地为牢、零星散漫的生产,“一小块土地,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旁边是另一小块土地,另一个农民和另一个家庭”,“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好象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93页)。这种生产方式下的小农,安土重迁,世不徙业,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年复一年、代复一代地重复着低效率、慢节奏的简单再生产,孤陋寡闻,信息闭塞,不知商品经济为何物。白居易有一首题为《朱陈村》的诗,便是这种状态的典型写照。
小农经济具有抑商的本能,因其无力抵制商业和高利贷发出的强大冲击波,所以与商品经济格格不入。我国历史上商业资本与高利贷资本活跃之日,往往是土地兼并加剧、农民破产流亡、社会动荡不安之时。因此,封建社会历朝政权无不重农抑商、重义轻利,视商业为末业,将商贾列为士农工商“四民”之末,多方进行压抑,从人身侮辱直至杀头。如汉代规定:“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史记·平准书》)“贾人皆不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汉书·哀帝纪》)这些措施,无疑都助长了人们鄙视商品生产的各种荒谬观念。
小农经济是眼光狭隘,求稳怕乱,以“不患寡而患不均”为信条,对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津津乐道,恪守不渝。太平天国农民领袖们制订的革命纲领《天朝田亩制度》,是集我国古代个体小农渴望平均思想之大成。他们倡导的“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平均主义分配原则,显然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空想,在任何一个社会发展阶段都难以实现。
小农经济基础脆弱,势单力薄,既无力征服和利用自然资源,又无力抗拒自然灾害袭击,“对小农民来说,只要死一头母牛,他就不能按原有的规模来重新开始他的再生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678页)倘若遇到比这更大的挫折,如水旱、饥馑、瘟疫和战祸等,其悲惨处境更可想而知了。经不起风吹雨打的个体小农,常常自甘软弱,看不见自己的力量,不相信自己能够救自己,总想把命运交给别人主宰,让别人代表自己,渴求“救星”给自己以恩赐。因此,他们寄希望于“圣君贤相”、“青天大人”,迷信一言可定乾坤的“人治”,极易接受神化观念。现实生活中的人,一旦在他们的心目中变成了“神”,他们就会承认“神”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就会容忍“神”对自己的一切予夺。于是,什么终身制、世袭制、个人崇拜、独断专行、以权谋私、趋炎附势、贪赃枉法等等封建主义的东西,便都接踵而来,成为一具具钳制人们意志的精神枷锁。
宗法思想是宗法制度的派生物。作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宗法制度,是从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族制系统,是调节奴隶主贵族内部关系、奴役平民和奴隶的工具。这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用血缘关系掩盖阶级关系的宗法制,起源于商代,完善于周代,与分封制结合,形成“家”“国”合一的组织体系。它利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外壳,填充阶级社会尊卑有序、贵贱有别的社会内容,依照血缘的远近,在奴隶主贵族内部进行权力和财产的分配。春秋战国以后,随着奴隶制的衰亡和封建制的兴起,大宗、小宗之类族制系统荡然瓦解,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聚族而居、尊卑贵贱判然有序的宗法制度,却为地主阶级所继承。他们利用奴隶制下宗族具有共同姓氏、共同直系祖先、共同宗庙、共同墓地等传统习俗,进一步完善族权统治,使之成为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封建族权,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就是“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长的家族系统”行使的权力。祠堂是维系众多有血缘关系的家庭、小家族和大家族的轴心。因此,族长也叫祠长。每个家族都设有祠堂,祠堂又分宗祠、支祠。一宗合祀为宗祠,宗内分支各祀者为支祠。隶属分支的各个家庭,则设置类似的小祠堂。通过这种尊祖敬宗的祭祀活动,建立起一套严密的血缘关系与社会关系合一的封建宗法家族组织。每个宗族设一族长,由有权势、有身份的乡绅地主担任。族长在族内主持祭祀祖先、撰修家谱、经营族田等重要事务,通过宣讲与执行祖训、家规、族规、宗约等手段,对族众进行统治。族权统治通常又与政权统治相互交织,农村的保甲长多由族长兼任。由于宗法家族组织系统在捍卫封建伦理纲常、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历朝封建统治者无不对它推崇和扶植。
存在决定意识。几千年来象瘟疫一样污染和毒害我国社会生活的家长统治、封妻荫子、任人唯亲、论资排辈、攀龙附凤、裙带风气、帮派意识、山头主义等流弊,其源都出于宗法制。
包括小农观念和宗法思想在内的封建主义残余,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传统意识。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习惯势力。恩格斯指出:“传统是一种巨大的阻力,是历史的惰性力,但是由于它只是消极的,所以一定要被摧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02页)。我国现存的封建主义残余正面临如此的命运。然而,要彻底清除它也并非易事,需要经历一个漫长时期的努力。因为愚昧、保守的思想意识,总是同陈旧、低下的生产力相依为命的。所以,清除封建主义残余的关键是,努力提高社会生产力,当前则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全面取代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从物质上摧毁封建主义残余赖以安身立命的根基。与此同时,还要大力开发智力,加速发展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健全民主和法制,促进人们开阔视野,更新观念,自觉抵制和清除封建主义残余。在这方面,史学界负有重大的义务。史学工作者应当把深入剖析封建主义残余作为重要的研究课题,以科学的态度和正确的方法,研究封建主义残余的来龙去脉,深刻批判它在当今的危害。研究和批判封建主义残余,本身就是一种扎实的、艰巨的理论建设。只凭高度的革命热情和义愤是无济于事的。只有对封建主义残余进行历史的、准确的剖析,才能显示出科学的威力,才能有效地消除它的消极乃至反动的影响。否则,即使在形式上搞得轰轰烈烈,大张旗鼓“横扫一切”,最后结局也还是“抽刀断水水更流”。“史无前例”的十年,林彪、“四人帮”一伙“运动”群众,前期大破所谓“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借以篡夺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后期又乘隙大搞封建专制主义统治,从虚无主义走向复古主义,即是明证。这一历史教训,我们当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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