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阅读
  • 0回复

“保护价”不能保护落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2
第2版()
专栏:

“保护价”不能保护落后
新华社记者 谢金虎
哈尔滨市自1984年10月放开鸡蛋经营以后,郊区迅速兴起养鸡“热”。去冬今春进入产蛋旺季,日上市量猛增一倍多,供过于求的矛盾日益尖锐,价格逐日看跌。农民忧心如焚,不少人杀鸡拆窝,不准备再干了。在这个关键时刻,哈尔滨市政府及时作出决定,国营商业以每公斤二元八角的“保护价”敞开收购,并以略高于“保护价”的价格销售,经营亏损由政府补贴。从2月中旬到4月末,共收购三百三十多万公斤,政府补贴二百多万元,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过高的“保护价”也带来了许多苦果:
——外地鸡蛋涌入,市场过剩有增无减。“保护价”比周围地区的市场价高15%以上,形成较强的吸引力,至少有三四十万公斤外地鸡蛋涌进这个市的国营商业,对解决市场过剩帮了倒忙。
——流通渠道变窄,“官商”作风又有抬头。这个市的鸡蛋放开以来,主要靠一千多名小贩经营,货畅其流,生产、消费两称便。过高的“保护价”出台后,小贩们竞争不过有政府补贴作靠山的国营商业,纷纷闭门歇业。国营商业轻而易举地垄断了鸡蛋市场,走“后门”交售、定时定点限购等“官商”习气又有抬头。
——技术进步受阻,市场动荡还将重演。以平均生产成本定“保护价”,那些经营水平差、生产成本高于平均生产成本的,如不奋起改进,不可避免地将被淘汰,从而使郊区养鸡业在这种有保护的竞争中获得新的产销平衡和技术进步,进一步保证市场供应的稳定性。但过高的“保护价”排除了竞争原则,抑制了推动技术进步的内在动力,成为落后生产方式的“保护伞”。与此同时,国营商业躺在政府补贴上过日子,不思改革,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在市场波动的情况下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
哈尔滨市的有关同志和专家认为,要改变“保持市场绝对稳定”和单凭“保护农民利益”的良好愿望决策的旧观念,树立在“优胜劣汰”的“阵痛”中发展商品生产的新观念。“保护价”的目的,不是要避免和消灭这种“阵痛”,而是以较小的代价获取较大的进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