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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和平大会决议和宣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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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8-28
第4版()
专栏:

  日本和平大会决议和宣言
大会通过了若干决议和宣言。《要求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的决议》说:“我们支持世界和平理事会第一届会议的宣言,并且要求美国、苏联、中华人民共和国、英国、法国缔结和平公约。到今天为止,大约已有五百二十万名日本人在世界和平理事会的宣言上签了名。我们将日益展开这个运动。”
《关于缔结全面和约与反对重新武装日本的决议》说:“四百六十余万日本人民表示赞成缔结全面和约与反对重新武装日本。我们代表这数百万的人民要求立即缔结符合国际协定的全面和约。在和约缔结后,所有占领军必须撤出日本,不论那一个外国都不应在日本驻扎军队或拥有军事基地。”
大会并且通过了关于对日和约的决议。决议强调说:“我们反对美制和约草案与日美安全协定。我们反对吉田政府不顾日本人民的意见而签订和约,反对吉田为出席旧金山和会的代表。单独和约与军事协定不符合波茨坦公告的精神,违背日本的宪法和日本的独立,构成世界和平的威胁。我们要求召开美国、英国、苏联、中国的外长会议草拟和约,召开所有对日作战的国家参加的和会。”
“我们反对重新武装日本并且要求缔结确保日本独立的公正和约。”
另一个决议要求日本国会和吉田政府促使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及四国关于对日和约会议之召开。
决议要求采取措施,解散警察后备队,禁止发展日本战争工业,把日本工业改为生产民用物品,取销重新武装日本的预算,采取步骤防止物价上涨与捐税的增加,并且采取措施通过保卫和平法,禁止战争宣传;与其他国家合作禁止生产原子弹、细菌、化学、生物、放射性武器,裁减军备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对裁减军备建立监督制度;尊重朝鲜独立;恢复正常贸易关系,交换文化成果;展开和平运动,停止反对这个运动的行动。
大会通过决定,要求五国政府元首答复世界和平理事会关于缔结五国和平公约的宣言,努力争取缔结全面对日和约并且不得重新武装日本;取销召开目的在缔结单独和约与美日军事协定的旧金山会议,支持华沙和平大会所通过的裁减军备的建议,努力争取朝鲜停火谈判的成功。
大会通过了告亚洲各国人民书,其中说:“我们日本和平战士祝贺亚洲各民族获得独立和从帝国主义统治下获得解放,我们认为这是对世界和平事业的巨大贡献。日本人民强烈反对利用日本青年作为雇佣兵,来对亚洲各国人民进行战争。”
大会并通过告世界各国爱好和平的人民书,其中保证“继续努力争取日本人民在保卫和平的斗争中团结起来”。
大会通过告日本人民书,其中说:“我们认为,世界上第一个遭到原子弹浩劫的日本人民应该为了和平向世界呼吁。我们号召日本全体人民在要求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的宣言上签名,并以要求缔结全面对日和约与反对单独和约来表示民族的意愿。”
大会最后通过宣言,号召在九月一日举行全国和平日,作为日本人民抗议美制对日和约草案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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