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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洛阳调查表明 假药劣药虽禁不止 以法管药难题不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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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2
第3版()
专栏:

安阳洛阳调查表明
假药劣药虽禁不止 以法管药难题不少
我国《药品管理法》公布已近两年。最近,笔者在河南省安阳、洛阳两市采访,看到医药工业、商业干部职工学法执法,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尚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单纯追求赢利,造成违法生产、盲目生产。洛阳中州制药厂1984年11月试产麦迪霉素原药,第一次报批达不到省定的九百个效价单位。1985年5月,个别人暗中掺进日本进口麦迪霉素,骗取省卫生厅药政处的生产批准文号。该厂为了解决资金周转困难,把符合省定九百个效价单位的药品销在本省,把符合江苏省定的八百五十个效价单位的药品销往江苏等地;后来又发展到多次私自添加效价,被罚款八千二百九十八元。今年初,经北京制药工业研究所化验,该厂被吊销文号,停产整顿。由此,可看出全国某些药品没有统一计量标准,各省自定,造成产销矛盾;且药品标准不切实际,使一些企业弄虚作假。今年元月18日,河南省已修正麦迪霉素为八百八十个效价单位。
据了解,当前还有非医药工业企业生产药品现象。安阳市粮食局油脂化工厂去年以来投资数百万元,从北京购进设备,计划生产氨基酸。后得悉市场行情变化,未经医药部门同意,今年8月便擅自用这套设备改产土霉素。
多渠道经营医药,造成医药商业与其它商业、小商小贩矛盾突出。安阳市卫生等行业政出多门,有二十家从事医药批发经营。药品主要依靠外市和一些小药厂,质量难以保证。还有一家医院自产土霉素、四环素销售。小商小贩钻空子的甚多,所贩药品无批准文号、无注册商标、无生产批号,酿成医药市场新的混乱。温县一些农户,去年窃用平原、豫北等药厂名义印刷假商标,用红薯面裹以糖衣,向河北等地兜售所谓复方新诺明、红霉素近一千万片,损害了药厂信誉。
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职能差,不适应医药工业、商业管理工作的要求。出现上述问题,除《药品管理法》贯彻不够深入广泛外,医药行政管理有所削弱的原因不容忽视。河南省市、县药政机构,多是1979年从化工局分设的医药总公司,1980年改为医药管理局,1983年恢复总公司;还有的市称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现在,多是挂管理局牌子,行总公司职能。这样一来,自身职能削弱,形成医药系统外的医药市场混乱,以致假药事件不断发生,不便于对医药工业的管理和协调服务,自然,也带来与卫生、工商等政府部门共同管理、协调工作上的困难。
医药工业是一种特殊工业,医药商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为加强药品的制、购、售、用的行业管理,用《药品管理法》管理和保证医药生产和流通,确保人民用药安全,除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外,仍要加强医药行政管理机构,以发挥其社会职能。 郅振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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