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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德两名“驱邪”巫婆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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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2
第7版()
专栏:

西德两名“驱邪”巫婆被判刑
西德海德尔堡法院十一日分别判处两名搞迷信活动的巫婆八个月和十个月徒刑。她们的罪名是:对一位十七岁少女的身体的伤害罪。
原来,一名五十岁和一名四十岁的女人曾应少女母亲的要求,为其女“驱邪”。因母亲认为,她女儿有“鬼”附身。
为了“赶走”附在少女身上的“鬼”,两名巫婆用木槌不断敲打她的身体,并用热烙铁烫她的手背。在经过长达一个多星期的折磨之后,少女的门牙被打落了,头发被烧焦了,手背烫伤了,遍体伤痕。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这位少女逃出家门,并告诉其姑母。于是,姑母向法院起诉,控告两名妇女伤害少女身体。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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