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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实际 纠正以言代法 哲里木盟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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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5
第4版()
专栏:

联系实际 纠正以言代法
哲里木盟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法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法律常识,坚决纠正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和权大于法的现象。
今年以来,哲盟党委、行署、政协、纪检委和九个旗县市的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和纪委的领导班子全部成员,处长、科局长以上干部,以及三十九个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普及法律常识学习班或法律常识讲座班,认真学习宪法、刑法、经济合同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考试成绩人均九十五分以上。
通过学习,各级领导干部明确了必须带头学法,严格依法办事,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才能够自觉纠正和抵制以权谋私、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的现象。通辽县木里图镇过去制订的《乡规民约》中规定:“牲畜进入地里啃树、吃庄稼,砍杀勿论,不赔偿损失。”因此,全镇每年被群众砍杀的牛、马不少于二十头,经济损失达一万元左右。今年,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发动群众重新修订了《乡规民约》内容,把原规定改为“不准砍杀,但对造成损失要按价赔偿。”5月份,王家窝铺村的牧工由于看管不严,二十七条牛跑进薛家街村地里,啃了幼树,吃了青苗,造成经济损失。薛家街村的干部、群众发现牛群后,立即把牛群赶回村圈起来,派人通知王家窝铺村牧工将牛赶回去,只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李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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