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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应掌握几个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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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5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编写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应掌握几个原则
据北京《理论信息报》报道,苏绍智在给熊子云著的《马克思主义形成史》写的序言中,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编写原则。他说:马克思主义应看作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也应把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来对待。因此,不能满足于对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的分别研究。目前分别撰写的发展史(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史、科学社会主义史等)较多,或者名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实是三个组成部分的分别发展史的组合,或侧重于某一方面。
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应强调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不能把发展史写成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著作的排列与说明;不但不能停留在书本理论,也不能只限于几位主要领袖人物的理论与实践,而应把马克思主义看作大范围的集体智慧的结晶。凡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本国的实际相结合而在实践中进行斗争的各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凡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边缘交叉科学中的新问题的人,只要他们提出了符合实际的新理论新见解,直接地丰富、充实了马克思主义,原则上都属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一部分,哪怕他们的学说中包含某些缺点错误,或者一度正确,后来脱离甚至背叛了马克思主义(这一部分当然不能被视为马克思主义),都应属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之列。
他还主张,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有关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史,应包括马克思主义者对其他错误观点的批判,来自其他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的反批判,以及马克思主义者自己根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进行的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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