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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采取调查研究与现场办公结合办法 为外商投资办企业解难题送方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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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6
第1版()
专栏:

福建采取调查研究与现场办公结合办法
为外商投资办企业解难题送方便
本报讯 记者张铭清报道:今年7月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组织调查组,由省委书记陈光毅带队分别深入福州、厦门、莆田和闽南三角区调查研究,他们采取调查研究与现场办公相结合的办法,解决了开放、改革中一批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闽南三角开放区有四百三十八家“三资”(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在原材料、流动资金、产品销路等方面不同程度地遇到了困难。9月中旬,他们经过调查研究之后,用现场办公的办法分别采取了排难解忧措施,支持“三资”企业的发展。
由物资部门牵头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省地(市)“三资”企业物资供应服务公司,是专门解决“三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原辅材料的机构。同时,“三资”企业的中方原企业的主管部门也积极帮助“三资”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问题。“三资”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与国营企业一视同仁,由银行解决其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华侨投资的企业实行所得税免三年减四年的优惠政策。外籍华人来福建投资办企业,享受与华侨同等优惠政策。由侨务部门出具享受侨资优惠政策确认书,由有关部门执行。省政府还对“三资”企业被乱收费的状况进行了清理,以兑现、落实对“三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对“三资”企业目前所遇到的产品销路困难,福建省采取凡原批准合同规定的内销比例,给以列入生产计划,落实按比例内销的办法;对自行出口条件尚未具备的,由外贸部门配合,接受委托,代理出口,手续费从优计取。
今后,除国家控制引进、禁止引进的项目和属于中央部门归口审批、统一对外的项目外,福建省决定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的立项审批手续,由项目所在地市在自己权限内自行审批,不必再把项目建议书报省计委、经委和经贸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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