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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发展民间信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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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6
第2版()
专栏:短评

适当发展民间信用
资金是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不可缺少的基本因素。假如把农村商品生产比作躯干,那么资金流动便是遍布全身的血液。目前,农村急需资金的地方很多,增加农业投入、发展乡镇企业、装备新近开发的产业……都需要大量资金。银行、信用社在调剂、搞活农村金融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但光靠这两家还不够,一是他们聚集的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商品生产的需要,二是沉积在农村的闲散资金远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事实证明,金融活动同样只有具备多成份、多形式、多渠道,才可能适应急剧变化的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滚子泡村的金融信托合作社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
较之银行和信用社,类似金融信托合作社这样的民间信用组织,有其更受群众欢迎的地方。它手续简单,服务周到,能吸收农村各个角落的“游资”,银行、信用社的触角不可能伸到的地方它都能伸到。而且,它往往不是单纯的集资,而是以聚集资金为前导,带动资金、人才、技术、劳动力的重新组合,并迅速形成新的生产力。此外,民间信用借贷双方权责明确,信用严格,资金沉淀和损失比某些银行、信用社要少。因此,民间经营性信用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是不可避免的。
当然,建立民间信用组织也不能一哄而起,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令、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各地在热情支持群众创造的同时,要加强引导和管理,以保证农村金融活动更加活跃更加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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