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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群众评议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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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6
第4版()
专栏:漫话

欢迎群众评议干部
晓逢
几个月来,广东省广州市老百姓议论纷纷,指名道姓评议“当官的”,结果评出包括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委书记、市长、报刊评论家和街道党委书记在内的“十大杰出公仆”。
这种评议,当然很难说是完美的,要挑毛病肯定可以挑出一大把。比如,有些做领导工作的同志身负重任,贡献甚多,只因工作的性质不同,在报纸上见报很少,“知名度”不高,因而不能入选,等等。但是,作为一种民主精神,倡导干部要接受群众的评议,群众有评议干部的权利,我以为还是值得肯定的。
在此之前,深圳特区蛇口招商局也进行过群众对干部的“信任投票”,并参照投票结果任用干部;天津有消息说,市民的信访活动正由“诉苦”转向“参政”,向政府提出监督性、建议性意见的逐渐增多。
这些信息说明,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民主的空气日渐浓厚:领导者的民主意识增强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听取来自基层的反映;公民的民主意识增强了,关心政府改进工作,勇于发表“政见”。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让人民群众对国家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监督评议,正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公仆执行人民意志,人民督促公仆,只有这种双向沟通,才有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同心同德、千呼万应,才能众志成城,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胜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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