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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部分法学家和政法部门同志座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公民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 治安管理的法律武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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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6
第4版()
专栏:

首都部分法学家和政法部门同志座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公民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 治安管理的法律武器
本报讯 为了广泛宣传、认真贯彻执行最近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9月13日,中国法学会、公安部邀请首都部分法学家、学者和政法部门的有关同志,就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性质、任务和公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座谈。座谈会由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仲方主持,公安部长阮崇武等参加了座谈会。
新《条例》体现了宪法的基本精神,是治安行政管理的基本法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王叔文说:
彭真委员长强调指出:“立法必须根据宪法。”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依据现行宪法制定的。它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的规定,都体现了宪法的基本精神。一是体现宪法关于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要求。二是体现了宪法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规定。三是体现了宪法关于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规定。四是关于禁止卖淫、种植毒品原植物、赌博以及制作、传播淫秽物品,对违反者可给予五千元以下或者三千元以下罚款的特别规定,都体现了宪法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高铭暄说: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与刑法关系密切,但法律性质不同。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律,它处罚的是犯罪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它所要处罚的行为,是没有触犯刑律、尚不够刑事处罚,但又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违法行为。这就划清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界限。治安管理处罚是一种行政处罚。1957年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时,国家还没有刑法,而新《条例》是在国家有了刑法以后修改制定的,所以它关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许多规定和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虽然有区别,但又紧密衔接。
新《条例》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防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高西江说: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行政法律。它的公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为四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都有重要意义。第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工具。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必须对少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人给予必要的处罚。这就需要有一套加强社会治安的法律,新《条例》就是这样的法律。第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防线。预防和减少犯罪,需要运用多种手段和动员社会各个方面来做工作。新《条例》就是运用法律手段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防线。因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许多与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一样的,区别就在于情节轻微,有的已达到犯罪的边缘,对这些行为,及时依照条例进行治安处罚,就可以防止违法者发展为犯罪。处罚本身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一个挽救,对其他人也是一个教育。第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规范人们参加社会生活的行为准则。它告诉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如果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将会受到什么处罚。所以,新《条例》不仅是公安机关和广大群众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斗争的法律武器,而且是公民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的准则。
新《条例》充分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相统一的原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吴大英说:
新《条例》比1957年条例内容更加完善,条文更加明确,这就使条例可以更好地发挥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民主的作用。新《条例》关于不服从上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对公安人员执行条例严格要求的规定以及对受处罚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都是对我国行政法的重大发展。
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张尚鷟说:
过去有的人总是认为,法律是管老百姓的,管违法犯罪的人的,而不管执法的人,这个观念要来一个转变。法律不仅是管违法犯罪的人的,也要管执法者,执法者也要严格依法办事。执法者违法,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主任吴杰说:
新《条例》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一般违法行为着重于教育,同时又给予必要的处罚,并且把处罚也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手段。新《条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是宽严得当的,对于大多数一般的违法行为的处罚都比较宽,只对少数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才给予较严厉的处罚,处罚的目的,最终是为了教育人们自觉地以条例作为行为准则,进行自我约束。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处长邵文虹说:
新《条例》的公布和实施,对于人民法院来说也是一件大事。关于不服治安机关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赋予人民法院一项行政裁判权,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体现。但是,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提起的诉讼案件时,由哪个审判部门承办,适用什么样的诉讼程序,能否变更上级公安机关的裁决等等,需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执行的办法。
座谈会结束时,公安部部长阮崇武在讲话中说,新《条例》的制定是依靠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也包括许多专家学者的支持和帮助。今后宣传、执行条例也要靠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使全体公民充分认识新《条例》公布和实施的重要意义、共同贯彻执行好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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