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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匿名信要审慎分析区别对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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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6
第5版()
专栏:论坛

对匿名信要审慎分析区别对待
季方 刘初
最近一个时期,一些报刊发表文章,一些党政机关的负责人发表讲话,对匿名信问题提出了各种看法和处理意见。到底应该如何认识和对待匿名信?根据我们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中了解到的情况,谈一点看法,供大家研究。
有的同志认为,匿名信多是为了达到攻讦、恐吓、欺骗等目的而写的。这与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很不相符。根据1982年以来的统计,在我们收到的检举揭发信中,匿名信每年都在两万件以上,约占20—30%。这些来信反映了不少确实存在的问题。处理好这些问题,对于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关系极大。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制定的《准则》和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强调要保障党内外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要把党员、干部置于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之下。有鉴于此,我们对比较重要而又提供了事实根据的匿名来信,如同署名信一样,转请有关单位调查处理。结果证明,匿名信和署名信反映问题的可靠性基本相同,属于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情况的在70%以上,不实的是少数,真正属于诬告的是极少数。
群众为什么写匿名信呢?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地方因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事情屡有发生,而打击报复者又受不到处理或处理不认真,致使写信人产生顾虑,不敢署名;有的看到了问题的现象,不了解真情内幕,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无把握,不敢署名;有的人反映街谈巷议、道听途说的情况,希望引起党组织的重视,但由于未作调查或感到缺乏根据而不署真名。只有极少数人出于某种目的才有意散布流言蜚语,制造混乱,无中生有,诬陷好人,逃避责任而不署真名。
在现实生活中,匿名信的作用不可忽视。违法乱纪和不正之风问题,包括当前一些正在查处或已经查处的大案要案,有不少是匿名信提供的线索。据某市的材料反映,他们在今年上半年查处的四十个大案要案中,有十八个是由匿名信提供的线索,经查均属实。不能因为匿名信中有极少数诬告信,就把所有匿名信否定。
由于匿名信问题情况复杂,应当采取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具体办法可根据来信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不同的处理办法,都需在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分析以后才能作出,不能一概不予理睬。
在当前法制还不够健全,党风没有根本好转的情况下,匿名信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需要重视和正确对待匿名信。对如实地反映情况和揭发问题的匿名信作者,应当保护。对那些确可认定诬告,给工作和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匿名信,则应按党纪国法追查责任。
我们反对诬告信,而诬告信有匿名信也有署名信;署名的诬告信数量不多,但也在一定的范围内造成过不良后果。这说明,诬告他人,署名信的形式同样可以被利用。此外,写信人站在他所处的角度观察问题,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要求他反映的问题件件都没有出入。只有怀有不良动机和目的,有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才能认定是诬告、按诬告处理。
提出以上看法,绝不是提倡写匿名信,更不是为少数匿名诬告者辩解。匿名信毕竟不是一种正常现象,它会给问题的查处增加困难,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带来不良后果。因此,在对匿名信进行审慎分析,区别对待的同时,应大力提倡对党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态度,如实反映情况,正大光明地署上自己的真实姓名。随着党内生活正常化和党风根本好转,匿名信会逐渐减少。不加分析地用舆论谴责或行政手段禁止匿名信,可能会堵塞反映情况的一个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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