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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级机关领导带头学法 自觉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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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7
第4版()
专栏:

浙江省级机关领导带头学法 自觉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
本报讯 浙江省省级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久前参加知识统考的五百零七名省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成绩达到优秀的占百分之八十。
浙江省省级机关领导干部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自觉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今年三四月间,武义县五百多农民涌向国营东风莹石矿,非法开挖了大大小小一百一十二口矿井,既严重影响了国营企业的正常生产,又大量浪费了国家资源。面对这些情况,省政府不是简单地用行政手段加以干预,而是责成省地质矿产局和金华市政府等单位向当地干部和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并分别不同情况对当事人依法做了处理。这一事件很快得到了解决。今年二月二十三日晚,金华市政府在婺州公园举办元宵灯会。由于领导工作失误,灯会筹备组主要负责人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事出之后,中共浙江省委支持司法部门依法办事,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八月十五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
“对违法者怎么管都行。”原来在劳改部门部分同志中有这种思想。省劳改局的领导干部在普法教育中不但带头学法,而且在全系统层层举办普法培训班,引导大家就一些模糊认识开展讨论,使广大干警认识到犯人的人身权利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体罚、虐待犯人是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对犯人必须是在尊重他们人身权利的前提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管教。 (吴克强 胡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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