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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发生百余人误食砒霜中毒事件 两名直接责任者被拘留审查 中毒病人经抢救全部脱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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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8
第3版()
专栏:

营山发生百余人误食砒霜中毒事件
两名直接责任者被拘留审查 中毒病人经抢救全部脱险
本报讯 记者林荣强报道:8月30日,四川省营山县发生一起一百六十五人误食砒霜中毒的严重事件。虽经医药部门全力抢救,使中毒病人全部脱险,但仍在当地造成很坏影响。事件的两名直接责任者——负责发货的蓬安县中药材公司剧毒药品保管员潘荣才、负责收货的营山县医药总店副经理向述文已被拘留审查。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齐谋甲9月17日发表谈话,要求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8月30日上午七时,营山县城惠民甜食店误把砒霜当明矾掺进面粉炸油条出售。八点十分,在县中医院发现第一个中毒病人,很快,住院人数达到一百六十多人。
当天上午,营山县成立了抢救领导小组,开始紧急抢救。由于当地缺少必需的两种针剂,一百六十多条生命处于危急之中。告急电话传到国家医药管理局,又通过国家医药局传到中国医药公司和北京、天津、上海、武汉等地医药部门。各地医药部门迅速组织抢运药品。民航总局派出专机,连夜把急救药品从北京运送到成都;成都空军的直升机又连夜把药品转运到营山县。随后,天津、上海、武汉等地医药部门收集的药品也源源运达营山。现在,一百六十五名中毒病人已全部脱险。
据悉,营山县惠民甜食店当白矾使用的砒霜是从营山县国药合作第五门市部购进的;第五门市部是从营山县医药总店进货的;而这些砒霜又是蓬安县中药材公司保管员当作白矾发出的。由于发货者、进货者和使用者的不负责任和马虎大意,酿成了这起严重事件。
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齐谋甲对记者发表谈话时说:“这一事件的发生,暴露了医药行业内部管理上的许多问题。药品是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必须实行严格管理。医药行业的职工要树立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职业责任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各级医药管理部门要认真吸取营山事件的教训,对照检查本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对剧毒药品的管理工作,及时堵塞各种漏洞,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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