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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9
第4版()
专栏:漫话

由一个劳动模范的堕落想到的
建达
如果不是中纪委通报,人们很难相信,曾获山西省劳动模范称号、当过全国人大代表的共产党员李计银,竟会堕落为横行乡里的恶霸。
李计银犯罪,咎由自取。但仔细想想,他的堕落,也和当地有关负责人缺乏法制观念,对李计银一味纵容、姑息有关。李计银非法关押村民并非始于今日。早在1984年,他就为一个自行车铃盖丢失的小事,非法拘禁村民。如果在当时,山西定襄县领导能严肃予以批评,直至给以必要的处分,他也不至于“霸”到今日。去年10月,地、县有关部门领导决定让李计银向群众公开检查错误,由于无人督促落实,结果不了了之。今年初,李公开对上级支持告状人不满,还擅自撤换七名干部。对此,县委领导既不表态,也不制止。这就促使李在罪恶的泥坑里越陷越深。
定襄县领导为何对李那么“宽容”?原因恐怕在于李计银的头上有几顶“桂冠”:劳动模范、全国人大代表、党支部书记,因而某些领导就不敢去碰他。
李计银当过劳模和人大代表,这不假。但是,他同时又是一名共产党员。共产党员就必须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必须带头遵纪守法。更不能因为立过什么“功”,就可以无法无天。李计银欺压群众,违纪犯法,当地领导不问不闻,任其横行,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现在,李计银已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在李计银问题上表现出软弱涣散的某些领导,难道不应该总结一下教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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