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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民减轻负担有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新法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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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22
第4版()
专栏:

湖北农民减轻负担有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新法规
新华社武汉9月20日电 (记者任兆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六届二十三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减轻农民负担的规定》。
农民负担过重是湖北省农村当前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去年9月,中共湖北省委和省政府曾制定减轻农民负担的《若干规定》,各地贯彻后有成效。今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中发现,有些地方没有执行上述规定,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情况仍比较严重。农民生活用电按国家规定每度二角二分,有的村一度电收费竟高达一元多。
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湖北实际制定了《湖北省减轻农民负担的规定》,使减轻农民负担有法可依。
《湖北省减轻农民负担的规定》共十七条。它重申了合理负担的原则,并对农民合理负担项目和数额作了具体规定。它规定地方统筹和集体提留的提留比例,按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乡为单位分别控制在上一年农民纯收入实际数的3%到5%以内,劳务负担每年每个劳动力一般控制在十五个标准工以内。对农村进行社会性集资,强调坚持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并规定了审批制度。《规定》还有严禁乱涨价、乱收费和乱罚款的条文。
湖北省的《规定》还特别强调监督管理,依法办事。对违反规定的不合理负担,各级政府应及时查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委会要做好贯彻实施《规定》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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