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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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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22
第5版()
专栏:学点革命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
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结束后,国民党赖以发动内战的主力已基本被歼灭,中国人民解放军挺进到长江北岸。统治中国二十二年的蒋家王朝已陷入四分五裂、土崩瓦解的绝境。
鉴于南京国民党政府拒绝在《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1949年4月21日,毛泽东、朱德发布了向全国进军的命令。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国民党反动统治从此覆灭。接着,解放军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向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各省进军,追歼残敌。不到半年,先后解放了太原、杭州、武汉、西安、南昌、上海、福州、兰州、西宁等重要城市。8、9两月,湖南、绥远、新疆先后和平解放。
人民革命战争的胜利进展表明建立新中国的时机已经到来。1949年3月,中共中央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七届二中全会。会议着重讨论了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到城市、以生产建设为中心任务的问题,规定了在全国胜利后党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应采取的政策,以及使中国由农业国转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任务和主要途径。全会批准了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会后,中共中央迁往北平。6月30日,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全面总结了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阐明了即将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的性质及其内外基本政策。这篇文献奠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和政策基础。
1948年中共中央发布的“五·一”劳动节口号中,提出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其后,毛泽东又分别致函李济深、沈钧儒、司徒美堂和陈嘉庚等著名人士,商量筹备政协事宜。中共中央的号召,得到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热烈拥护。5月5日,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李济深、何香凝、沈钧儒、章伯钧、马叙伦、王绍鏊、陈其尤、彭泽民、李章达、蔡廷锴、谭平山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郭沫若等在香港致电毛泽东,响应中共中央号召。为加速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中共中央邀请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著名人士及早到解放区,共同筹备新政协。许多民主人士从上海、西南、西北、华中等地转往香港,然后,在中共地下党组织的安排下,秘密地绕道到达东北、华北解放区,辗转到北平。其中有的人士就是在特务的鼻子底下乘上了我党秘密包租的外国商船,驶过台湾海峡到达东北的。上海解放后,中共中央特派邓颖超携带毛泽东的亲笔信到上海迎接宋庆龄北上。8月,宋庆龄在邓颖超陪同下到达北平。各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也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纷纷行动起来,壮大队伍,统一组织,为召开新政协、筹建新中国而努力。自1948年8月到1949年8月,工、青、妇、文艺、新闻、教育、科学工作者等各群众团体先后召开了代表大会或筹备会。这一切标志着中国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大团结已经实现,成立新中国的坚实政治基础已经奠定。
1949年6月15日至19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在北平召开,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少数民族和华侨的二十三个单位的一百三十四人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和《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选出了以毛泽东为主任的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毛泽东在会上指出:“召集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一切条件,均已成熟。”9月17日,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六百多位代表聚集一堂共商建国大事。毛泽东在开幕词中宣布:“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共同纲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还规定了我国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文教、民族、外交等政策,它是全国人民的行动准则和大团结的政治基础。会议还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北平,改名北京,等等。会议选举了全国政协第一届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选举了陈毅等五十六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为永远纪念为国牺牲的人民英雄,会议决定在北京天安门前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9月30日,举行了纪念碑奠基仪式。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宣布就职。会议一致决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接受《共同纲领》为政府的施政方针,推选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并向各国政府宣布,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它愿与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下午三点,开国大典隆重举行。毛泽东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于本日成立了。”他亲手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并宣读了中央人民政府公告。朱德总司令在阅兵式上下达人民解放军总部的命令:迅速肃清国民党反动军队的残余,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国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标志着:“中国的历史,从此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 (窦 晖)
(从1984年1月6日开始在本报刊载的《学点革命史》专栏,到本期止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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