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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子、办实事及其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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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23
第4版()
专栏:漫话

  面子、办实事及其它
  建达
报载:青年女工贺诗琴,无辜被人非法拘禁和诬陷。她所在的主管单位——衡阳铁路分局个别领导偏听偏信,把一些莫须有的事实强加到她的头上,并作了错误结论。后来,当地检察机关查清了事实真相,对诬陷者作了处理。可是,受害者却一直背着“黑锅”,连应该调的工资也调不上。贺诗琴多次向上级及纪检、妇联等部门写信告状,但这些信却一封封被转到了贺诗琴所在的主管单位,难怪分局的一位领导得意地说:“你告来告去,还不是告到我们手里来了。”
从有关报道看,衡阳铁路分局领导与贺诗琴并无私仇,他们之所以要拒绝为她解决问题,原因恐怕是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如果贺诗琴工资调上去,什么问题都解决了,那不就否定了他们自己?因此,他们就要动用手中权力,给她一点颜色看。这种为了自己“面子”而坚持错误的作法,不但有悖于共产党人的道德,而且也是缺乏法制观念的表现。
值得一提的是,贺诗琴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多次向上级申诉,这说明她对上级党政组织的信任。按理说,上级有关部门收到她的申诉信后,就应该派人认真调查,督促问题尽快解决。党中央一再强调,各级干部要为群众办实事。认真处理贺诗琴的申诉信,不就是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吗?光顾自己省事,而把群众来信弃之一旁,或下转了事,这同中央倡导的办实事的精神相去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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