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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法刻不容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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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24
第4版()
专栏:政法论坛

  干部学法刻不容缓
  苏宁
在普法教育中,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对象,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执法。因为领导干部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对一个单位的工作、对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甚大。如果他们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那么,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就可能不为广大群众谋利益,而成为他们侵犯国家或群众利益的手段。所以说,法盲干部比法盲群众具有更大的潜在危害性。对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制教育,不仅是为了减少干部违法犯罪,也是为了提高干部的管理水平。因此可以说,干部学法,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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