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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调整进口物品税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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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29
第4版()
专栏:

  海关总署调整进口物品税率
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 海关总署为适应开放,简化关税的计税手续,方便进出,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按新的税率征收进口税。
新的税率大幅度调低了多数进口物品的税率,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的进口税率从原来的百分之一百调低为百分之五十,照相机、录像机进口税率从原来百分之一百五十调低为百分之一百,手表进口税税率从原来百分之二百调低为百分之一百,食品类进口税税率从原来百分之一百和百分之二百调低为百分之五十,各种衣服的进口税税率分别从原来百分之一百五十和百分之一百调低为百分之一百和百分之五十,其他物品进口税税率由百分之一百调低为百分之五十。这次调整的税率仅对个别限制进口的汽车的进口税税率由原来的百分之一百调高为百分之二百,但总的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税率都低于进口货物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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