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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杜绝劣质商品进入市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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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29
第5版()
专栏:

  要杜绝劣质商品进入市场
  万典武
最近,报纸批评了商品质量低劣的问题,这是促进提高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大好事。生产部门的检查评比,消费者的选择取舍,是抑制劣质产品生产的基本方面。此外,我觉得,商业部门和所有的商业企业抵制劣质商品进入市场,对解决商品质量低劣问题也十分重要。
商业是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之间的桥梁和中介。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绝大多数商品要经过商业才能从生产领域到达消费领域。商业部门如果严格把好质量关,杜绝劣质商品进入商品流通领域,那就从基本上防止了劣质商品混到消费者手中。对生产企业来说,商业部门严格质量检验,不许劣质商品进入商店,也是促进生产正常发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有力措施。从整个社会说,商业部门杜绝劣质商品进入商店,将为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做出贡献。如果商业部门让劣质商品“自由”地进入商店,在市场上泛滥,将会一害生产、二害消费、三害商业,是一种严重的失职。
商业部门有许多有利的条件来抵制劣质商品进入市场。其一,商业部门是绝大多数商品进入消费领域的必经之路,它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在批发和零售的各个流通环节,层层严格把关,完全可以防止、抵制甚至杜绝劣质商品进入商品流通领域。其二,商业部门对商品是内行,比较熟悉商品的用料、制造工艺、构造或含量、存放时间等一切影响质量的因素。同时,商业部门还拥有验收制度、检测器具、合同条款、价格等各种手段以及维持业务关系、保持工作信誉等无形约束,来促进生产企业注重商品质量。
商业部门可以从许多方面抵制劣质商品进入市场,至少应当采取以下一些办法:
第一,在采购和进货上,坚决贯彻按质论价的原则。我们历来的作价原则是依质论价,好货好价,次货次价。普通老百姓也懂得“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但是,现实经济活动中却大量存在质价背离或质价不符的情况。这是造成优质产品供不应求而次品甚至劣质产品能够存在的重要原因。商业企业在维持综合平均价格的条件下要拉开质量差价,把优质产品的价格提到既能摆得住又能卖得出的水平,把质量差的产品的价格降到非提高质量不可的地步。对于一切有害消费者身心健康或丧失使用价值的劣质商品,应视为废品,完全拒绝作价和收购。
第二,商业企业要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验收和检验制度。验收商品时不能只清点数量,必须特别注意检查质量。一切没有产地、生产厂名、注册商标或包装破损、质量不合标准的商品都要拒收或索赔。批发企业或大中型商店要添置必要的测试机具、仪器、仪表,积极运用现代化的测试手段把好质量关。在同生产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有确切的质量条款,并且严格按合同行事。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经营者都是各自独立的企业,商业企业不检验质量或检验不严格,听任劣质商品蒙混过关,是一种失职行为。
第三,充分运用选购、展销等各种活动和经营方式来实现比值比价,鼓励先进,推动后进,淘汰劣质产品。把同一商品的不同厂家的产品,同时推到广大进货单位和众多消费者的挑选、评比、购买活动面前,让它们“经竞争的风雨,见市场的世面”。这比工商两家在谈判桌上无休止的争论和讨价还价要强百倍,这是评选质量优劣极为有效的方法。
第四,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零售企业对顾客必须坚持退换和索赔制度。商店要树立对顾客负责到底的观念,凡从本店买的劣质商品必须负责退换,发生危害人身健康和安全等事故要负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当然,还可以举出商业企业把好质量关的其他一些办法。但是,更重要的是如何使商业企业能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经营者去自主运用这些办法。如果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随意运用行政干预,把贯彻依质论价的正确措施一概斥之为滥涨价,对本地质次价高的产品实行“保护政策”,甚至强迫商业部门收购,不然就说是“打击生产”,那么,商业企业在推动提高质量上就会软弱无力甚至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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