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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设待业职工救急济难基金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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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03
第2版()
专栏:

沪设待业职工救急济难基金会
上海市总工会主席江荣10月2日宣布,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劳动制度改革四项暂行规定,上海市总工会决定设立上海市待业职工救急济难基金会。
基金会主要对遭遇疾病和不幸等特殊困难的上海市待业的国营企业职工(工会会员)及其家属给予帮助。基金来自工会自有资金、社会各界资助等方面。接济的对象是: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的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裁减的职工;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企业辞退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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