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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行机制的有益探索——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讨论会部分观点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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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03
第5版()
专栏: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行机制的有益探索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讨论会部分观点综述
由《中国社会科学》、《财贸经济》、《中国工业经济学报》编辑部和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共同发起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讨论会于8月19日至23日在太原市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共一百三十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贯彻双百方针,提出了一些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新思路、新观点。现将讨论中的部分问题及有关观点综述如下。
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行与所有制结构的改革
不少同志从不同角度出发,论证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需要有相应的所有制结构;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对现有的国家所有制形式进行必要的改革。
有的同志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正常运行离不开一个有效的市场。所谓有效的市场,是指企业对市场信号与国家间接调控的参数具有良好的灵敏的合理反应。市场的有效性的关键是企业行为合理化。为了使企业行为合理化,除了要有准确的信号导向外,还必须有一个优化的企业内部利益结构。现行国家所有制企业内部缺乏这种利益结构。因为所有权是模糊的不确定的,经营者与所有者在利益上是疏远的,经营者往往迁就劳动者的短期利益。因此,需要对国家所有制进行改革,以形成一个自我约束、自我协调的企业内部结构。国营经济的股份化是这种改革的路子之一。
有的同志认为,商品经济运行机制是一个大系统,它包括调节机制系统与启动机制系统。前者的根本作用是在商品经济运行中调节商品生产与市场需求之间的适应度;后者是指商品经济以什么形式开始运行,这就是所有制形式,它在商品经济的运行中,与调节机制系统必然发生或者矛盾或者耦合的反应。国家所有制企业对市场信号反应迟钝,就是这种矛盾反应的表现。因此,改革国家所有制是很必要的。
还有的同志认为,需要明确商品经济与所有制的关系。商品经济是生产方式的一种特定形态,比所有制具有更为基础更为深刻的意义,是决定作为生产关系的高度概括和集中体现的所有制的直接经济依据。逻辑的次序是: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所有制对商品经济具有一定的制约和影响,但不能改变商品经济自身的本质规定。我们要明确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商品经济基础,并在改革中重新构筑适应商品经济基础的以公有制为主的所有制结构。
二、改革国家所有制的几种设想
对国家所有制的改革方向,会上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思路。
第一种思路:实行资金人格化。有的同志认为,从企业行为合理化的角度出发,国家所有制改革的关键在于:一、在企业内部确立一个既真正代表所有者的增殖利益,又具有充分经营权的主体;二、通过所有者的多元化或分散化,软化国家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三、通过劳动者所有权的明确化、具体化,使职工的增收倾向与企业的增利倾向结合起来。总之,要建立一个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利益结构。为此,国家所有制可逐步改造为国家、企业和个人都可参股的股份制。
第二种思路:实现利益机制化。有的同志认为,资金人格化在我国很难行得通,国有制的改革应该走利益机制化的道路,即从经济机制上寻求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的钳制关系。这样的机制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通过企业内部机制将企业经营状况与职工利益联系起来,促使职工关心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关心企业的积累和发展,关心企业的长期行为;第二,割断国家与企业的“脐带”联系,有计划地借助市场的压力促使企业行为长期化;第三,通过经济法规和宏观调节,把企业谋求利润最大化的动力引导到实现社会得益最大化的轨道上。
第三种思路:把国家所有制改为企业所有制。可分三步走:第一步,在新旧体制并存而旧体制还占优势的情况下,国家对企业可以既管钱又管物,但在管物方面要松于管钱方面;第二步,在新体制占优势后,国家对企业可以只管钱不管物;第三步,企业偿还国家的投资,在所有制上与国家割断联系,实现企业所有制。
第四种思路:把只有单一所有权主体的国家所有制改为由多种经济形式共融而组成的联合所有制。联合所有制的主体是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或同一所有制的不同企业之间遵循互惠互利原则而组成的经济实体或企业集团,具有法人资格。这种联合所有制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承受能力,有利于把宏观调节与企业行为衔接起来。
第五种思路: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多元交织模式。总的原则是:一、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不大,但个数不少、产品变异性较大、产品效用替代不易预测、资产价值容易评估的国营企业,可将其卖给个人或集团;二、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较大而产品变异性不大、产品效用替代较易预测的国营企业,可用“承包”、“租赁”的形式,使占有和经营分开,所有者只参与企业收益分配,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三、对数量不多但产业垄断程度高的企业仍实行国有,但可采用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使企业具有一定的决策权,成为一种改良了的国有制企业。
三、计划调节市场的两种模式
许多同志指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将由直接控制为主转为间接控制为主,在经过改革的新的经济体制下,经济运行的传导机制将是“计划调节市场,市场调节企业”。但对如何实现计划调节市场,讨论中提出了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价格、利率和工资的决定权掌握在国家手中,由国家根据宏观控制的需要随时进行调整,从而调节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另一种模式是:价格、利率和工资的变动可由市场决定,而不由国家直接决定;国家可以通过调节经济参数,即调节国家掌握的可控经济变量,如银行存款准备率、再贴现率、税收和财政支出等来间接地调节价格、利率和工资的变动,从而达到调节企业总体活动的目的。当然,这不是短期能实现的,但可作为长远的目标模式。主张后一种模式的同志认为,价格、利率和工资的自动化是完善市场体系、健全市场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所必需的。不把价格、利率和工资的变动放到市场之中,而由国家直接决定,企业就可能无法根据真实的市场信号的变动来调节自己的生产经营,从而难以真正承担起自负盈亏的责任。
此外,会上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及其发展的必要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性质、特点和发展规律等重要问题,也都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韩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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