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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借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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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04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老虎借猪”
为民
有个县在整党中,查出县、区级机关干部和私人借用公款久拖不还的现象十分严重。有个镇私人借公款达二十万元,其中有一人竟借了二万七千元。数目之巨,令人咋舌。有的借去做私人生意,有的借去盖私房。群众对此十分气愤,说他们这样做无异于“老虎借猪”,名义是“借”,实际是要“吞”。
“老虎”所以能够“借猪”全凭“虎威”,干部所以能够大量借用公款全凭手中有权。这种现象长期不能纠正,愈演愈烈,最主要的原因是某些县、区领导干部带头借用公款,己身不正,何以正人?其次是财务制度不严,有些财会人员不敢坚持原则,特别是对顶头上司更不敢得罪。
“老虎借猪”也是一种不正之风。它虽然不是贪污,但是给国家经济上造成的损失,对干部的腐蚀,也是不可小看的,应当坚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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