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阅读
  • 0回复

深圳引进技术 需经专家评议 如评委会对某一项目持否定结论,审批部门原则上不予批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04
第3版()
专栏:

深圳引进技术 需经专家评议
如评委会对某一项目持否定结论,审批部门原则上不予批准
本报讯 记者王友恭报道:为帮助市政府把好技术引进关,深圳市技术引进咨询评议委员会9月29日正式成立。
作为深圳特区对外开放中心环节的技术引进工作,近几年来取得较大进展。但是,由于特区工作经验不足,技术引进工作中难免出现可行性论证不充分、盲目引进、重复引进等问题。健全审批制度,提高技术引进质量,成了特区引进工作的当务之急。为此,市政府聘请三十八位各具专长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这个半官方、非赢利、权威性的技术评议咨询机构。它将接受政府委托,为全局性技术发展规划提供咨询;对引进项目的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评议意见书,作为审批部门的依据;为企业引进的项目提供消化、吸收、开发、创新的意见等。
深圳市政府规定,凡是在深圳特区范围内引进的比较重要的技术项目,都要经过这个智囊团组织评审。如果该评议委员会对某个技术引进项目持否定结论,审批部门原则上不予批准。
这个评议委员会已先后评估十几项引进技术报告,不仅对其先进性、可行性、经济性提出了评议意见,还对入门费过高、合同期限偏长以及技术入股作价、优惠承诺、工业产权等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